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农业农村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农业农村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纳入波密县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服务站和兽防站三个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波密县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服务站和兽防站三个单位。
(一)部门职责
农业农村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县农牧业和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和指导全县农牧业生产;
3.促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4.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依法开展有关动物重大疫病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等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
5.负责农牧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农牧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
6.负责农牧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
7.领导和管理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
8.承办自治区、市、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科学技术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技术信息市场;
3.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参与地方科技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4.承办自治区、市、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农技推广服务站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种植业方面的政策法规。
2.组织实施农作物先进适用技术推广。
3.组织开展农作物新技术和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4.依法实施农业植物检疫,承担有害生物及植物病虫预测预报和防治技术指导。
5.负责土壤,气候,生态等农业生产环境监测评价,开展土肥研究和运用推广,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承担生态农业建设工作任务。
6.负责农情网点的建设和农业信息工作,汇集和传递农业种植业生产情况,掌握农业种植业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
7.指导各乡镇和区域农业种植业技术推广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兽防站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动物诊疗机构,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负责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应急疫情处置的组织协调和防控物资的管理等工作。
2.做好疫情的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査,诊断疫病,迅速对疫情等相关情况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3.调集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4.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5.监督、指导疫点内畜禽的扑杀、畜禽尸体和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的严格消毒。
6.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畜禽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7.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畜禽的饲养和经营,及畜禽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监测、检疫和监督管理。
8.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9.对封锁、扑杀病畜禽和同群畜禽、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同群畜禽(包括污染物)、消毒、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作出评估,并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10.培训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建立疫情处理预备队。
11.参与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其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12.对生猪调运、销售进行检疫监督。
(二)部门机构设置
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2个,包括办公室、项目办;农技推广服务站内设办公室1个;兽防站内设办公室1个。
第二部分
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波密县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收支总预算4666.8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52万元、农林水支出4372.6万元。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波密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66.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2年支出预算466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53万元,占27.4%;项目支出3388.35万元,占72.6%。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66.88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66.8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666.8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52万元、农林水支出4372.6万元 。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波密县农业农村系统一般公共预算数为4666.88万元,比上一年执行数减少7592.14万元,减少61.93%。主要原因上年度追加资金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84万元,占2.7%;卫生健康支出67.92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100.52万元,占2.1%;农林水支出4372.6万元,占9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数为4372.6万元,比上一年执行数减少5702.29万元,降低56.6%。主要原因上年度追加资金较多。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26.2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04万元,增加0.9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98.3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7.66万元,增加7.3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58.35万元,降低98.32%。主要原因上年度上级下达该项资金较多。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38.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27.3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2112.83%。主要原因为村级兽防人员工资提标。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23.9万元,降低95.72%。主要原因上级下达该项资金较多,县级按照资金使用量进行配套。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74.83万元,较上年度执行数减少2898.56万元,降低81.12%,主要原因上级下达该项资金较多。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254.1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905.13万元,增长67.09%。主要原因本年度建设规模较大。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5.2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316.09万元,降低96.67%。主要原因上级年中下达该项资金较多。
(9)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2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92.13万元,增长330.58%。主要原因县级配套部分比例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25.84万元,较上一年执行数增加28.04万元,增长28.67%。主要原因单位干部增资使得相应各大保险缴费比例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21.07万元,较上一年执行数增加26.36万元,增长27.83%。主要原因单位干部增资使得相应各大保险缴费比例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51万元,较上一年执行数增加0.9万元,增长147.54%。主要原因单位干部增资使得相应各大保险缴费比例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26万元,较上一年执行数增加0.54万元,增长19.85%。主要原因单位干部增资使得相应各大保险缴费比例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7.92万元,较上一年执行数增加2.57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单位干部增资使得相应各大保险缴费比例增加。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09万元,较上一年执行数减少0.8万元,增加27.7%,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调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5.83万元,较上一年执行数增加7.1万元,增长12.09%,主要原因单位干部增资使得相应各大保险缴费比例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0.52万元,较上一年执行数增加19.81万元,增加24.54%。主要原因单位干部增资使得相应缴费比例增加。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波密县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8.5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199.1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81.91万元、津贴补贴615.44万元、奖金64.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65.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9万元,住房公积金100.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休假探亲费)38.03万元。
2.公用经费79.3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8.12万元、水费0.39万元、电费3.7万元、邮电费7.84万元、差旅费12.66万元、维修(护)费2.25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3.12万元、劳务费3.27万元、工会费17.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7.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3.12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一年比增加45.97万元,增加412.29%,主要原因增加车辆购置费45万元,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37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4.49万元,增加22.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波密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兽防站存在兽药采购款20万元,农机推广站政府采购公务用车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6610.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价值总额5415.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1.91%。固定资产价值总额1625.8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4.59%。按明细分:房屋固定资产价值1327.1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81.62%,车辆111.0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83%;通用设备247.9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5.25%,专用设备14.1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87%,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6.6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25%。波密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2台公务用车,兽防站共有车辆1台,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2022年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资金2034.5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为79.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15万元、工会经费为17.22万元),人员经费1199.16万元(工资性支出863.6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0.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8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121.0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65.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9万元、住房公积金100.52万元),其他项目支出:财务系统网络租赁费1.8万元,支农资金13万元,农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网络专项租金3.60万元,四项农灾保险补贴70万元,波密县农牧民意外保险5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综合执法监测等经费5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县级配套300万元,厕所改造县级配套33.69万元,科技办公与科普经费及科技专干培训费1万元,农业生产资金10万元,牛羊出售补贴县级配套10.80万元,村级动物防疫员工工资149.16万元,兽药采购款20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5万元,村级农业技术员工资11.76万元,县级承担农药款25万元,农机系统信息维护1.20万元,公车购置补贴45万元。
2.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2年1月31日,波密县农业农村局、波密县农技推广站、波密县兽防站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及离退休人员.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反面的支出。管理机构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