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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密县扎木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波密县扎木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为加快推进波密县扎木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人主体为波密县投资促进局(波密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项目资金为市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现进行比质比价,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选取波密县扎木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

(二)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三)概算批复金额:200万元

二、代理机构资格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及参股,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三)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时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五)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查询结果截图);

(八)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备案的机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代理机构工作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现行法规,根据批复的采购方式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拟定招投标方案、拟定招标文件、拟定招标公告、编制工程量清单、审查投标人资格、开标、评标、定标、发放中标通知书、移交招投标资料、提供招标前咨询以及招标后质疑的答复、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选取模式

依据报名参与的代理机构提交的资质、业务领域、业绩及信用等因素,对代理机构进行评分排序,确定中选招标代理机构,下达中选通知书。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于2024年10月1018:30前(上班时间)携相关资质材料到波密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办公室(波密县扎木路15号 咨询电话:0894-5424966)。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相关事宜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18时30分。

(二)递交地点:波密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办公室(波密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三)比选申请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企业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记录凭证);

5.项目服务方案;

6.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文件(一正一副、加盖公章)及电子扫描文件1份(光盘),密封送至波密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办公室,不接受邮寄,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期过后视为放弃。

(四)召开比选会议时间:暂定时间为2024年10月1110时00分(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附件1-比选文件

附件2-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报名登记表

                     波密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2024年10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