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委(或党员大会)的决议。
(2)领导乡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3)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乡村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和监督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乡村党员干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农村基层工作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