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二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市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划,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的政策建议,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参照自治区住房建设和改革制度、林芝市住房政策,拟订全县住房政策。根据自治区、市住房建设规划做好公有房屋管理工作。
(四)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本县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六)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本县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区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抗震、防雷设计审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城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指导全县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八)负责指导村镇建设。贯彻执行全县村镇建设技术标准,拟订全县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全县重点镇的建设。
(九)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住建领域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
(十一)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县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县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此处有删减)
(十四)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行业区域合作与交流。
(十五)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强化行业规划、发展、管理职责,强化行业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职责,强化科技进步、绿色建筑管理职责。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缩小审批和行政许可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2个,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室、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站。
第二部分
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60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3.9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0.73万元。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60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3.98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60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75万元,占50.13%;项目支出301.23万元,占49.87%。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3.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0.73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3.9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4672.57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追加了波密县滨江东路建设、县城排水防涝建设等基建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7万元,占4.88%。卫生健康支出19.16万元,占3.17%。住房保障支出24.62万元,占4.08%。城乡社区支出530.73万元,占87.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30.7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7.17万元,下降6.93%。主要是上年度进行了预算调减。
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039.09万元,下降77.6%。主要是上年度追加了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9.0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9万元,增长11.09%。主要是本年度工资涨资、保险基数提高、保险预算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0.0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0.01万元,增长16.67%。主要是本年度工资涨资、保险基数提高、保险预算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0.3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2万元,增长125%,主要是本年度工资涨资、保险基数提高、保险预算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3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1万元,增长3.06%,主要是本年度工资涨资、保险基数提高、保险预算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5.7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58万元,增长11.12%,主要是本年度工资涨资、保险基数提高、保险预算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廉租住房(项)2022年预算数为0.72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相等。
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2022年预算数为0.5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2.34万元,下降95.21%,主要是上年执行数中含上级配套部分。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3.3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45万元,增长11.19%,主要是上年度工资涨资、公积金基数提高、公积金预算增加。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2.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3.3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9.0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万元,下降61.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根据上年度接待经费支出,减少了接待经费预算。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3万元,降低28.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上年度接待经费支出,减少了接待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5人。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92.8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将城市建设资金放在城市和综合执法局下面核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82万元,下降4.05%。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2个,资金603.98万元,均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本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中不涉及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故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0个。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扶贫资金预算、扶贫资金使用等情况。
(六)政府债务情况。截止2022年1月31日,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