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政发〔2022〕2号
波密县人民政府关于白玛四朗等同志
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共波密县委员会关于白玛四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波县委〔2021〕136号)精神,经中共波密县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第1次会议研究,决定:
白玛四朗任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免去刘金明的县梅州路便民警务站站长职务;
免去樊尚泽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才央卓玛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扎西罗布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次仁多吉的易贡乡寺庙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冯鹏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胡国靖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评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嘎玛措姆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长庆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军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水利服务站站长职务;
王东东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桑旦加措的县老油库便民警务站站长职务;
旦增伦珠任县自然资源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次仁卓玛任县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建涛任县水利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潘雲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科学技术局局长;
免去白玛玉珍的县兽防站站长职务;
伦珠任县兽防站站长;
格桑平措任县兽防站副站长;
扎西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冷杰任县城管监察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仁增旺加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梅贞平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阿旺觉登任多吉乡派出所所长;
其布任康玉乡派出所所长;
陈阳任康玉乡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阿旺吉扎任倾多镇派出所所长;
王亚男任倾多镇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辉任松宗镇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多吉乡派出所所长职务;
斯郎欧珠任松宗镇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洛桑赤列任县城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波茂广场便民警务站站长职务;
次旺欧珠任易贡乡派出所所长;
田后军任易贡多派出所副所长;
格桑旦增任玉许乡派出所所长;
张其林任玉许乡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扎西拉达任易贡茶场便民警务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永彩任县德庆路便民警务站站长,免去其县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贡确次仁任县波茂广场便民警务站站长,免去其县德庆路便民警务站站长职务;
王涛任波茂广场便民警务站副站长,免去其县梅州路便民警务站副站长职务;
金庆海任县老油库便民警务站站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物品监管大队)大队长职务;
索朗嘎珠任县梅州路便民警务站站长,免去其易贡茶场便民警务站站长职务;
高元川任县梅州路便民警务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白玛单增任县通麦公安便民警务站站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法制室(警务督察大队)主任(大队长)职务;
免去索朗次仁的县扎墨路便民警务站站长职务;
昂旺罗卜任县扎墨路便民警务站站长,免去其县城西便民警务站站长职务;
免去益西拉姆的县扎墨路便民警务站副站长职务;
米军多吉任县扎墨路便民警务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江永加措的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达瓦曲达任县玉普一级公安检查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拉巴次仁(林芝籍)任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通麦公安便民警务站站长职务;
多吉顿珠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物品监管大队)大队长;
普布次仁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波任县公安局法制室(警务督察大队)主任(大队长)免去其县波茂广场便民警务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达娃扎西的县森林公安局副站长职务。
波密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