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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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力主持召开波密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10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8-1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810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力在政府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波密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10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一、研究乡村振兴局《关于申请审议<波密县三岩搬迁群众和“三类人”生产生活扶持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波乡振局2022〕40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同意从2019年至2021年市级优质高产奶牛养殖项目分红中支出120000元,波密县2019年、2020年产业分红结余资金中支出481239元用于生产生活扶持资金。

会议要求,县乡村振兴局牵头执行《波密县三岩搬迁群众和“三类人”生产生活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相关程序拨付款项,确保三岩搬迁群众及“三类人”生产生活扶持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二、研究自然资源局《关于解决川藏铁路波密至金沙江段永久用地红线内波密县城投玛西沟砂场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征拆资金的请示》(波自然资〔2022〕51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一是请姜耀同志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征拆资金的兑现相关事宜;二是请自然资源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尽快兑现征拆资金。

三、研究自然资源局《关于解决森林督查整改复绿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波自然资发〔2022〕76号)

会议指出,根据《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我县涉及437.74亩(林地:221.86亩,草地:215.88亩)土地需进行复绿,其中林地复绿部分已全部完成,草地复绿部分已完成73.65亩。按照整改工作要求,拟实施森林督查整改复绿建设项目,对草地复绿剩余部分142.21亩进行异地补充。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决定从存量资金中支出88.98万元用于森林督查整改复绿建设项目。

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尽快启动复绿建设项目,并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强化生态保护意识,有序有效推进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四、研究纪委《中共波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解决专案经费的请示》(波纪委发〔2022〕18号)

会议指出,为有效保障县纪委专案工作办理,切实解决办案经费困难问题,拟按照工作实际解决专项案件工作经费。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决定从存量资金中支出60.76万元用于县纪委专案经费。

会议要求,县纪委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确保专款专用,实报实销。

五、研究文旅局《关于申请解决打造微型民宿所需资金的请示》(波文旅发〔2022〕58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决定从存量资金中支出74.7919万元用于打造微型民宿项目。

    会议要求,文旅局按照相关程序加快完成民宿打造工作,并妥善保存项目资料,并负责指导波隅公司做好项目后期运维,切实兼顾项目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