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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密县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举办命名授牌第二批波密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首批模范家庭仪式暨2023年第三次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10月31日,波密县召开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举办命名授牌第二批波密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首批模范家庭仪式暨2023年第三次推进会。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组长杨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副组长次仁塔杰,县政府副县长张旋坤,县政协副主席姜治强,县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四级调研员于云波出席会议,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命名授牌的模范单位和首批模范家庭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张旋坤宣读了《波密县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关于命名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首批民族团结模范家庭的决定》,并对77家模范单位、学校、企业、乡镇、寺庙、景区、教育基地等和22户首批波密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进行了命名授牌;姜治强传达学习了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2023年第三次推进会,林芝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2023年第二次推进会精神;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对《波密县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进行审议,并征求意见;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杨力从3个方面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强调,思想重视,认识到位,阶段创建成效值得肯定,一要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各级各部门对齐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对标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要求,做到层层推动、层层落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自觉、坚定信心决心。二要创建载体进一步丰富。创新实施“九个一批”“一进一点”工作举措,通过落实25项重点任务,持续围绕中心靶向发力,引导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三要舆论氛围进一步凸显。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民族团结模范区创建为抓手,在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典型建筑、文化广场、街道挡墙等地方,设立悬挂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展板,利用县融媒体中心坚持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深度挖掘各行业各部门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先进典型以及民族团结故事,在电视、手机等媒介上报道刊登,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杨力指出,要聚焦重点、突破难点,补齐创建短板只争朝夕。一是全面对标补差强弱项。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波密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测评指标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围绕既定的测评项目、测评指标、具体测评内容,全面梳理清楚哪些方面做得比较好、哪些方面基本达标、哪些方面差距较大,做得好的要全面推广、借鉴实施,基本达标的要巩固提升、务求实效,差距较大的要制定措施、聚力攻坚,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取得实效、不留死角。二是抓紧模范建设补短板加快推进已命名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模范单位和模范集体标准化、特色化建设进程,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创造性。三是创新宣传载体动脑筋。要创新宣传载体、宣传形式上动脑筋、想办法、出实招,针对不同群体和受众特点要改变”打水漫灌式“宣传,加强“精准式滴灌”教育,着力解决好教育针对性不强、创建吸引力不足、群众知晓率不高的问题,引导各族群众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园伟大复兴梦想”上来。四是挖掘典型经验出实招。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结合工作实际,在打造特色亮点上狠下功夫,找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契合点、切入点,坚持做到既要干得好、又要讲得好、又能拿的出,进一步挖掘、总结、提炼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杨力强调,宣传部门要注重对上衔接和对下联络,发挥喉舌作用,不断扩大对外渠道,宣传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好故事。要强化领导、凝聚共识,冲刺创建目标迫在眉睫。一是要在组织保障上再加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条例》《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2021-2025)》,主要负责同志要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统筹配备专班力量、加大资金保障,切实推动各项创建任务全面落实。二是要在工作责任上再压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联创的原则,围绕《任务分解方案》内的重点任务,尤其是涉及牵头的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按照分工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各协作部门要统筹安排好业务与创建工作,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完成各项创建指标,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力确保冲刺阶段全县上下“一盘棋”。三是要在督促指导上再发力。创建办要大胆工作、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办公室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职责,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和短板弱项对标补差,切实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创建工作进展及成效的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好创建工作中,特别是今后几个月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不配合、不愿管、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追责,切实通过严督实导,确保创建工作方向不偏、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