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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波密县公安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波密县公安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波密县公安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波密县人民政府网下载(http://www.bomi.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波密县公安局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扎木路12号,邮编:860300,电话:0894-542234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政府对公安机关高质量发展提出的一系列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做好各项工作。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波密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从严从实,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做好信息公开。通过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开波密县公安局采购类信息4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抖音平台、微博平台等发布各类公告、通告、公示等信息16条,发布温馨提示、违法曝光、“双随机”检查等其他信息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个人或组织申请公开0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挂网。定期开展那自查自纠活动,对涉及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及时作删除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建有波密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平安波密)、抖音平台(波密公安)、微博平台(波密公安)等,打造了公安机关演播厅,不断扩宽信息公开渠道,主动迎合社会大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喜好。

(五)监督保障情况。本级单位不涉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不严谨,审核监督贯彻不到位;二是对应公开事项把握不够精准,对《条例》相关要求没有吃透。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条例》学习,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做好应公开事项的梳理汇总;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审核,做好审批留痕,避免发生公开不及时、不到位,以及公开事项存在重大错误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