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0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波密县人民政府网下载(http://www.bomi.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城西办公区住建局;邮编:860300;电话:0894-542306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波密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总数共716条,其中保障住房核对信息公示617条,清理违建柴火房、车棚等40条,网上招标4条,人事信息公示2条,工作动态信息53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0 条。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信息情况、住房保障办事指南、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均在波密县县政府网公布。2021年,共清退12户因工作环境、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的家庭,2次配租完成12户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选房工作,均已完成公示。二是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公开。2021年在西藏自治区网上办事大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事项61项。三是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在县、镇、村的三级公开工作,202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4户已全面竣工验收。四是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进展情况,加大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等信息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单位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本单位安排专人及时在政务信息公开栏更新本单位工作动态,报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在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人事信息等方面及时发布和更新内容,以便民众了解、参与、督促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本单位暂无网上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本单位及时收集整理民众关于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回复,鼓励民众积极参政议政,发挥民主监督权益,促使本单位工作更进一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本单位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稳步推进、创新举措,做了大量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公开覆盖面较小、对政策解读力度不强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本单位将强化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建设“一体化”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办理能力;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帮助民众更好地了解住房保障、项目办理等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