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号
2024年1月26日,波密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力在波密县政府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波密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1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商务局《关于引进波密县丽铂雪山江景酒店项目的请示》
经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商务局《关于引进波密县丽铂雪山江景酒店项目的请示》。
会议要求,商务局牵头做好后续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尽快落地。
二、研究商务局《关于引进古乡加油站项目的请示》
经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商务局《关于引进古乡加油站项目的请示》。
会议要求,商务局牵头做好后续各项工作,并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就项目用地等问题再次沟通核实,确保项目选址符合现有村庄规划。
三、研究林草局《关于批准2宗地块办理林权不动产权证的请示》
经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林草局《关于批准2宗地块办理林权不动产权证的请示》。
会议要求,林草局牵头做好后续各项工作,依法按程序为该2块宗地办理林权不动产权证。
四、研究应急管理局《关于提请审定〈波密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技术报告〉的请示》
经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应急管理局《关于提请审定〈波密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技术报告〉的请示》。
会议要求,应急管理局要牵头做好相关普查成果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全力做好我县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五、研究财政局《关于提请审议〈波密县83个部门和53个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的请示》
经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财政局《关于提请审议〈波密县83个部门和53个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的请示》。
会议要求,财政局牵头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在实际工作开展中的成果运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研究国资委《关于〈关于加强波密县县属国有企业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的请示》
经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国资委《关于〈关于加强波密县县属国有企业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的请示》。
会议要求,国资委牵头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指导意见内容,确保指导意见实施过程中能够全面凸显其指导性功能,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七、研究国资委《关于提请审议〈关于确定波密县国有企业联合董事会、监事会人选的方案〉的请示》
经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国资委《关于提请审议〈关于确定波密县国有企业联合董事会、监事会人选的方案〉的请示》。
会议要求,国资委牵头依法按程序做好后续各项工作。
八、研究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波密县2023年度村镇第八批次宅基地建设项目用地报建的请示》
经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波密县2023年度村镇第八批次宅基地建设项目用地报建的请示》。
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再次组织开展实地勘察,确保51宗土地全部符合规划标准,并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研究自然资源局《关于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分配的请示》
经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局《关于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分配的请示》。
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做好后续各项工作;县政府办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将该事项提请县委审议。
十、研究国资委《关于提请审议〈波密县县属国有企业岗位设定及工资绩效调整方案(试行)〉的请示》
经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国资委《关于提请审议〈波密县县属国有企业岗位设定及工资绩效调整方案(试行)〉的请示》。
会议要求,县国资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方案内容;县政府办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将该事项提请县委审议。
十一、研究教育局《关于提请审议〈波密县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办法(试行)〉的请示》
经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教育局《关于提请审议〈波密县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办法(试行)〉的请示》。
会议要求,县教育局牵头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再次就奖励标准进行综合把关,确保办法所设定的奖励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县政府办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将该事项提请县委审议。
十二、研究乡村振兴局《关于提请审议<林芝市波密县2024年第一批脱贫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的请示》
经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乡村振兴局《关于提请审议〈林芝市波密县2024年第一批脱贫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要求,乡村振兴局要加快推动相关项目实施;县政府办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将该事项提请县委审议。
十三、研究财政局《关于调整波密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休假补助标准的请示》
经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财政局《关于调整波密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休假补助标准的请示》,区外干部职工按照方案二执行。
会议要求,县政府办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将该事项提请县委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