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巡察办2019年部门预算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19年03月31日 06:17

目 录
第一部分 巡察办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巡察办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巡察办2019年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巡察办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波密县巡察机构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中共波密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中共波密县委巡察一组和中共波密县委巡察二组,均为正科级建制,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
二、部门职责
(一)波密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县委的有关决议、决定;
2、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4、承担县委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负责与区党委巡视办、市委巡察办的日常联络,承担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8、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波密县委巡察组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县委的有关决议、决定;
2、承担巡察任务;
3、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4、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一)波密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二)波密县委巡察一组、波密县委巡察二组各核定行政编制2名,各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科级各1名,副科级各1名。
第二部分
波密巡察办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波密巡察办2019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波密巡察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波密县巡察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7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1.59万元,下降1%,下降原因为人员调动及专项经费减少。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7.7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9万元。
二、关于波密县巡察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变化情况
2019年波密巡察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47.7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32.55万元,增长28.26%。主要包括:基本支出106.3 万元,比上一年预算增加1.13元,增长1.07%,增加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项目支出6万元,比上一年减少4万元,降低40%,降低主要原因为调减部分专项经费。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 纪检监察事务(类)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47.72万元,比上一年增加32.55万元,增长28.56%。
(1)巡察办行政运行(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6.3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13万元,增长1.07%。
(2)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万元,比上一年减少4万元,降低4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6.78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6元,增长3.92%。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6.0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增加0.6万元,增长4%。
(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万元,无此项内容。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5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0.01万元,增长6.6%。
(4)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5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33.07%。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9.05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3.07%。
(1)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6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3.59%。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4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3.88万元,增长15.27%。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9.59万元,比上一年增加0.33万元,增长3.56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141.72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9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78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91%;商品和服务支出 12.94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9%。项目支出6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4%。
(三)关于县巡察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巡察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关于县巡察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巡察办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8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0.7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一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减少。
四、关于巡察办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选查办2019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的支出。
五、关于巡察办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巡察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巡察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147.72万元。
六、关于巡察办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巡察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七、关于巡察办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巡察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72万元,具体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3万元,占总支出的76.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8万元,占总支出的11.35%;卫生健康支出9.05万元,占总支出的6.13%;住房保障支出9.59万元,占总支出的6.5%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94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06万元,降低7.5%。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波密县巡察办资产总额50.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价值总额50.2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00%。固定资产价值总额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按明细分:房屋固定资产价值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车辆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波密县巡察办共有车辆0台,为一般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波密县巡察办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有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等有机融合的相关要求,2018年我县财政从市财政安排的15家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中选取西藏恒远会计师事务所,对本级预算部门2018年财政支出部分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此次绩效评价开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做实项目库,明确项目绩效,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完善相关工作。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与实地查看的结果,由第三方对我县涉及的五个单位共计五个项目进行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最终出具了绩效评价结果,五个项目绩效评价成绩分别为80.77分、89分、89分、76.39分、71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良、良、中、中”。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持续做好我县2019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纪检监察事务 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四、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存党支部的补助)(项) 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波密县巡察办2019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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