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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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31日 05:57

目 录

第一部分  波密县文化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文化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财政局预算范围。

(一) 部门职责。

文旅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文化、旅游、文物工作方针政策,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研究拟定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工作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产业以及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文物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3.指导、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文艺事业,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艺术创作生产。

4.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统筹县全旅游产业发展的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5.指导全县旅游市场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县性、跨区域旅游市场重大案件,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

6.组织实施波密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和组织实施,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指导、推进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旅游市场发展,指导全县文化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8.指导、管理文化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对外交流活动,管理和指导文物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9.负责非物质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非遗文化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开展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非遗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1.承办自治区、市、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文物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文物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履行文物执法督察职责,协同有关部门查出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3.指导文物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申报工作。

4.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

5.承办自治区、市、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部分

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政拨款收支预算555.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2.3万元,下降36.71%。具体情况如下: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5.6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支出)43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67万元。

二、关于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变化情况

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政拨款收支预算555.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2.3万元,下降36.71%。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包括:基本支出468.4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30.96万元,下降6.19%,减少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减少。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36.41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317.79万元,下降42.13%。其中:

1.文化体育(室)行政运行(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49.21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63.47万元,下降15.37%。

2.群众文化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20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121.82万元,下降85.89%。

3.其他文化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5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67.7%。

4.文物保护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15.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8.3万元,下降,35.31%。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57.2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13万元,下降3.58%,其中:

1.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3.8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8万元,下降3.72%。

2.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8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3.70%。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5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3.57%

4.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9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4.25%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1.67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2万元,下降3.65%。

(四)卫生健康支出(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0.2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18万元,下降3.75%。

1.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8.7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0.28万元,下降54.07%。

2.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1.5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0.84万元,下降3.7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468.42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84.3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5.96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93.07%;商品和服务支出32.46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6.92%。

(三)关于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8.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取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2.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关于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3.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比2018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人数减少(2019年比2018年减少2人)

四、关于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波密县文化局所有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555.62万元。

六、关于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5.6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七、关于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5.62万元,具体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41万元,占总支出的78.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7万元,占总支出的10.31%;卫生健康支出30.27万元,占总支出的5.46%;住房保障支31.67万元,占总支出的5.69%。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46万元,比上一年减少6.8万元,降低17.32%。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2157.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96.32万元,占总资产的92.53%,固定资产161.22万元,占总资产的7.47%

按明细分:房屋固定资产价值161.2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80.41%;车辆1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7.47%;其他固定资产146.2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77%。;流动资产1996.32万元、占总资产92.52%。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波密县文化局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有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等有机融合的相关要求,2018年我县财政从市财政安排的15家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中选取西藏恒远会计师事务所,对本级预算部门2018年财政支出部分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此次绩效评价开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做实项目库,明确项目绩效,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完善相关工作。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与实地查看的结果,由第三方对我县涉及的五个单位共计五个项目进行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最终出具了绩效评价结果,五个项目绩效评价成绩分别为80.77分、89分、89分、76.39分、71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良、良、中、中”。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持续做好我县2019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波密县文化局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2019波密县文化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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