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预算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21年02月20日 06:51

目 录

第一部分 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波密县委组织部(编办)2021年部门管理的单位包括老干部局和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两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和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活动方式,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组织工作的政策法规建设,负责党建理论研究工作。

(二)承办我县党代会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研究和指导全县党内民主建设;负责有关党组织设置事宜。

(三)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县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党员教育管理,研究和指导全县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四)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及成员组织、思想、作风建设;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五)考察乡(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县委、县政府管理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审批等事项;指导乡(科)级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助管理驻县中(区)直单位科级领导班子。

(六)综合管理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协调做好干部挂职锻炼工作。

(七)拟订干部监督、审查的有关规定,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负责管理全县干部的档案工作;负责县管理干部因公出国(境)和党员因私出国(境)的政审工作。

(八)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公务员的奖励、惩戒、培训工作。

(九)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和我县干部教育培训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和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中央、自治区、地区党校和行政学院(校)等有关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关班次的学员调训;争取对口支援省市的大力支持,利用其优势培训资源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指导、协调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等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十)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和我县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完善全县人才工作政策、规定,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一)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拟订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县知识分子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三)统一管理我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四)审核县委、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县委、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十五)审核全县各级各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十六)负责县直部门有关规章和规范文件中涉及管理体制、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工作。

(十七)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县各级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全县各级事业编制总量;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八)监督检查全县各级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和我县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我县组织史、组织志、机构编制志资料收集编写工作。

(二十)负责管理县委老干部局和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波密县委老干部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有关退(离)休干部的政策,负责退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县乡老干部工作,协调、检查、督促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具体办理离退休干部的审批工作,协调办理退离休干部的区内外安置工作。

指导老干部学习和文体活动的开展,组织退离休干部参与“两个文明”建设;组织在重大节日对退离休干部慰问和丧事处理及遗属照料工作,负责管理老干部活动中心。

负责落实审批退离休干部住房及安置经费,承办区外安置的退离休干部工资审核、工资关系转移等工作;接收其他地县(市)来本县落户的退离休干部的安置工作。

承办县委组织部交办和地委老干部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波密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职责:

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指导县直机关党支部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党员管理教育以及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做好县直机关党员发展工作。

指导县直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督促县直各部门党组织党内民主生活制度的落实,监督县直各部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承办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机构设置

组织部下设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分别为电子政务中心、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中心,老干部局下设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为老干部活动中心。

县委组织部核定行政编制4名,核定科级领导4名。

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名。

电子政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名,核定科级领导1名。

老干部局核定行政编制4名,核定科级领导4名。

老干部活动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名,核定科级领导1名。

机关工委核定行政编制4名,核定科级领导4名。

第二部分

组织部2021年度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波密县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波密县组织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95.6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1744.34万元,增长232.17%,增长主要原因专项经费增加。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95.6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4.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46万元、农林水支出1408.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7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变化情况

2021年波密县组织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495.6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1744.34万元,增加232.17%,主要包括基本支出455.5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38.22万元,减少7.74%。减少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040.1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1782.56万元,增加691.96%,增加主要原因为专项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455.5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18.2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7.4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93.81%;商品和服务支出28.1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6.17%;项目支出2040.17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81.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974.94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344.1万元,增加54.55%。

(1)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43.72万元,比上一年减少29.51万元,减少7.91%。

(2)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31.22万元,比上一年增加373.61万元,增加145.0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4.05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5.76万元,减少7.8%。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3.24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3.66万元,减少7.8%。

(2)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27万元,与上一年预算数持平。

(3)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54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0.05万元,减少8.48%。

(4)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2.05万元,减少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2.4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11.45万元,增加53%。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8.95.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0.61万元,减少6.38%。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3.51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06万元,增加0.26%。

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408.95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1408.9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5.2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2.4万元,减少6.37%。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组织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3.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3.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组织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3.4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0.45万元,减少9%,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

五、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组织部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波密县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波密县组织部2021年收支总预算2495.67万元,收支平衡。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波密县组织部2021年部门收入构成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合计金额2495.67万元,占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4.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46万元;农林水支出1408.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7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组织部2021年部门支出合计金额249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共455.5万元,项目支出共2040.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4.94万元,占总支出的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5万元,占总支出的2%;卫生健康支出32.46万元,占总支出的1%;农林水支出1408.95万元,占总支出的56%;住房保障支出35.27万元,占总支出的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1万元,比上一年减少2.42万元,减少7.93%。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4009.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74.72万元,占总资产的81%,固定资产原值总额64.1万元,净值36.02万元,净值占总资产0.9%,在建工程1898.33万元,占总资产的47.35%。按明细分:房屋固定资产净值0万元;车辆净值0万元,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0%;其他固定资产36.0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00%。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波密县组织部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21年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有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等有机融合的相关要求,本单位将继续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持续做好本单位2021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第一步,按照要求上报2021年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表,并作出详细规划;第二步,在年中旬根据已经上报的预算绩效目标表对目前的预算资金进行跟踪及自评。

2.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1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表。本单位不涉及扶贫资金预算、扶贫资金使用等情况。

(六)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截止2021年1月31日,波密县组织部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组织事务,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支出。

四、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波密县组织部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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