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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7日 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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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加分政策的通知

西藏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加分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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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藏民族大学关于享受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具备以下情况的考生可享受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年份计算以录取当年入学时间为准,下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注: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第一志愿考生可参照2022年国家线,在320日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将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xzmzdxyjsy@163.com(邮件命名为: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可享受加分政策的具体项目简称),届时我校将按照国家提供的享受加分政策数据库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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