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波密县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机动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23年03月06日 03:3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6日至7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波密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县粮储局”)、波密县粮油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粮油公司”)开展了机动巡察,于9月23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波密县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涉粮问题整改工作。现将集中整改进展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整改要求。波密县委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县委书记扎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涉粮问题整改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并多次督促检查指导,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狠抓分管领域整改事项落实。县委书记作出批示,要求涉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扎实整改、彻底整改、不留隐患。在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波密县逐一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从工作中补齐弱项,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健全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召开波密县巡察整改专题会议4次,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专题学习4次。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担起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县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办,由县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中共波密县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机动巡察涉粮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进度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形成了县委统揽、常委牵头、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9月26日,《整改方案》经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10月9日修订印发执行,并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备案。整改以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听取相关单位汇报2次,批评教育1人,指导修改整改方案1次;分管领导批评教育5人。
(三)健全长效机制,坚决确保整改实效。县委严格贯彻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坚持立行立改原则,按照整改方案和时间表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涉粮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全县推进,上下发力,共同抓好相关问题整改。同时,充分总结经验教训,在狠抓整改和解决难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科学、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发展好巡察整改成果。截至目前,县粮油公司已制定各项规章制度14项,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
(四)强化督导检查,坚决保证整改质量。涉粮问题整改由领导小组统筹一体推进,按照任务分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企业进行督查指导,对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整改落实。同时,县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涉粮单位整改进度情况汇报,指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截至目前,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县委办、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等部门对各责任单位整改情况督导检查2次,发现粮食安全台账填写不规范、佐证材料不齐全、整改进度较慢等6个问题,并进行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高效推进。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风险隐患依然突出
整改任务1:储备粮轮换工作不规范。县粮油公司2019-2022年7月在自治区级储备粮规模轮出中未签订“储备粮轮出销售合同”,县级储备粮轮入中未签订“储备粮轮入采购合同”;2019-2022年7月采购粮食长期与同一个供货商签订轮换合同,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2019-2022年储备粮轮换、采购事项未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集体研究。
整改落实:一是10月8日至10月10日,县国资委、粮储局组织对近年来签订的涉粮合同全面自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涉粮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0月10日,县粮储局组织代储企业学习《西藏自治区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林芝市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强调在今后工作中按照区、市有关规定签订储备粮采购合同。二是针对2019-2022年储备粮轮换、采购未经“三重一大”集体研究问题。10月9日,县粮储局、粮油公司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要求县粮储局加强监管,在粮食采购、轮换环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1月11日,县粮油公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储备粮轮换工作和巡察整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根据《关于调整自治区储备粮品种结构的通知》(藏粮办〔2022〕71号)要求,我县代储的自治区储备成品粮下半年串换为青稞,轮出的储备成品粮面向社会销售,及时登记出库台账,根据实际情况签订销售合同。轮出后,按照《波密县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方案(试行)》,我县只需采购县级储备成品粮,采购资金未超过50万元不需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11月29日,县粮油公司召开储备粮采购专题会议,研究下半年粮食采购事宜,按照报价、信誉等因素确定了供货单位。11月30日,县粮油公司与供货单位签订县级储备粮采购合同。
整改任务2:采购合同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县粮油公司2019-2022年自治区储备粮采购合同中,未明确粮食品种、质量、等级、价格等内容,也未按照《西藏自治区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中“承储库点实际存量不得低于核定数量的80%”的要求约定。
整改落实:县粮油公司认真执行《波密县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方案(试行)》,对储备粮采购销售合同内容严格审核把关,10月10日召开会议,强调在今后自治区储备粮、县级储备粮采购合同条款中明确粮食品种、质量、价格等内容,按照《西藏自治区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中“承储库点实际存量不得低于核定数量的80%”的要求进行约定”,平时“承储库点实际存量不得低于核定数量的100%”。11月30日,县粮油公司与供货单位签订县级储备粮采购合同,合同中明确了粮食品种、数量、价格和质量等级。
整改任务3:仓内温度、湿度不达标。县粮油公司2022年4-5月有13天仓内湿度均超过60%的规定标准,湿度最高达70%,未采取除湿措施,存在储备粮霉变风险。
整改落实:按照《西藏自治区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县粮储局规范编制了《波密县粮油仓储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台账》,10月6日,县粮油公司在储备粮仓外安装了降湿通风设备,根据气候及空气温湿度及时调控,确保湿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同时,结合粮食安全检查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储备粮安全巡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2023年1月20日,县粮油公司组织仓储管理员对储备粮食开展霉变专项检查,不存在储备粮霉变隐患。
整改任务4:仓储保管员履职不到位。县粮油公司仓储保管员在2022年1月31日-2月6日春节长假期间、4月30日-5月4日五一长假期间未开展仓储检查工作。
整改落实:县粮油公司制定完善《波密县储备粮油检查记录簿》,指定3名保管人员专门负责粮食进出仓检查登记及保管工作。10月8日,县粮油公司负责人与保管员重新签订责任书,责令仓储保管员按照“每周检查两次”的要求进行检查登记。同日,县粮油公司对三名保管员进行通报,相关人员年内不予评优评先,并取消个人年度年终奖金。
(二)有关粮食主管监管部门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履职尽责不到位
整改任务5: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建立不完善。县粮储局未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建立县级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
整改落实:鉴于全国已统一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按照市粮储局部署要求,县粮储局于2022年9月将县域内7家粮食经营企业纳入国家粮食经营者信誉监管平台。同时,组织对7家粮食经营企业进行信誉等级评定,评定等级均为B级,相关信息已登记收录存档。
整改任务6:工程资料不齐全。县粮储局2020年3月实施的粮食储备库维修项目、2022年6月实施的商品粮仓库维修项目均无施工图纸、概算书等项目建设资料。
整改落实: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县发改委(县粮储局)对2020年3月实施的粮食储备库维修项目和2022年6月实施的商品粮仓库维修项目补充完善了实施方案(含施工图、概算书等资料)。
整改任务7:建设程序不规范。县粮储局2020年3月实施的粮食储备库维修项目竣工资料中整体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但工程验收申请表、分项工程验收表等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时间均为2020年8月22日;2022年6月实施的商品粮仓库维修改造项目未做竣工决算(结算)评审,未预留质量维修保证金。
整改落实:一是重新梳理项目资料。县粮储局根据存在问题及时完善2020年3月实施的粮食储备库维修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并做好项目资料存档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和竣工结算程序。10月11日,项目施工方退回2022年6月实施的商品粮仓库维修改造工程款;10月24日,完成财政竣工评审工作;10月26日,县粮储局按照评审报告支付工程款项,并预留了该项目质量维修保证金。
整改任务8:国有资产存在损失浪费的风险。县粮油公司于2013年12月13日、2014年5月29日先后两次购买虫草1200克14.9万元,用于虫草糌粑加工生产。该产品2018年6月停产后,剩余虫草490克6.08万元至本轮巡察结束仍未处置。
整改落实:根据《西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县粮油公司采用有偿转让方式将2018年停产后的剩余虫草490克进行处置,并于9月26日将有偿转让处置款6.1万元转入公司账户。同时,9月29日,县国资委组织对所有县属国有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查,波密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购销符合国企实际,不存在违规或闲置问题。
整改任务9:储备粮财务管理不规范。县粮油公司2019年以来未按《西藏自治区储备粮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专账管理、分账单独核算。
整改落实:9月29日,县财政局组织业务骨干对县粮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教学培训,专题讲解《西藏自治区储备粮财务管理办法》。同时,要求县粮油公司按照《西藏自治区储备粮财务管理办法》会计科目之规定核算处理账务。截至目前,县粮油公司已实现专账管理、分账单独核算24个会计科目,公司所有款项皆已划入(波密县粮油商贸有限公司)账户;原账户(波密县粮食局)于12月14日停止使用。
整改任务10:巡察整改过程不严肃、不规范。县粮储局针对上次巡察提出的“波密县粮储局负责人组织涉粮学习记录造假”问题,在整改中县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对县储备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约谈记录表显示记录人为其他人,但实际约谈记录内容为县粮储负责人本人填写,且约谈仅对下步工作进行简单表态,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9月27日,县级分管领导对粮储局局长进行约谈,形成约谈记录1份;10月10日,县委主要领导对县级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形成约谈记录1份。9月27日,县发改委(粮储局)组织召开会议,对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进行强调,积极做好涉粮巡察整改和储备粮监管工作。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形成会议纪要1篇,书面检讨2份。
整改任务11:巡察整改不到位,存在纸上整改、应付整改现象。针对上次巡察发现的“县粮储局监督管理职能不到位”的问题,县发展改革委把粮食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制定了2022年粮食监管工作方向和措施,但县粮储局在执行过程中未达到预计效果,整改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一是多次召开粮食巡察整改和粮食安全工作调度会,听取2022以来全县粮食领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粮食安全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并根据当前的整改进度,要求相关部门务必群策群力,共同维护县域粮食安全,积极推进我县粮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通过建章立制,为县粮储局监督管理职能方面提供制度保障,目前县粮储局指导督促县粮油公司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4项,做到从制度源头堵塞漏洞,确保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三、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打算
(一)围绕要求抓整改,涉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经过近3个月时间的集中整改,波密县涉粮问题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思想认识不断提升。波密县深刻认识到做好粮食工作是做到“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等文件,政治领悟力、执行力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深刻。二是涉粮工作卓有成效。思想上高度自觉、政治上对标对表、行动上立行立改,县委统筹协调,各涉粮相关部门和企业合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2022年,储备情况县粮油公司市场销售额达368.7万元。县粮油公司供应学校食堂、县机关食堂大米128.75吨、面粉80.6吨、易贡菜籽油16.55吨,实现销售额174.15万元。三是制度机制不断健全。我县始终把建章立制作为固根本强基础的重要环节,从源头上补齐工作短板和及管理薄弱点,钉牢粮食安全之基,一体推进粮食系统整改,切实构筑起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工作格局。集中整改工作以来,制定和完善了《车间管理制度》《加工厂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工作成效明显提升。
(二)坚持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波密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持续加大粮食安全管理,推动整改常态长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一是不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工作要求,压紧压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县域粮食高质量发展和安全。二是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在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做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标本兼治,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回潮。为全面深入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奠定强有力的支撑,实现对国有企业行之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提高;对暂时未发现的隐患不间断地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限和要求快速推动,坚决确保粮食领域安全和风险隐患可控。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县涉粮领域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联系:0894—5422130。
中共波密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