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19年03月31日 05:49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指导各乡镇团委和县直团组织、基层团组织、团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团员队伍发展、团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非共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2.组织领导全县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策划并实施全县大型青少年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全县共青团信息宣传工作。

3.负责青工、青农战线先进青年人物、先进青年集体的评选表彰、管理、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县青年文明号创建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青年开展科技学习、参与实用技术培训,指导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4.负责全县希望小学的争取、建设资金的筹集、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办理希望工程助学金的管理和划拨工作;负责上报希望工程救助对象;办理希望工程办公室日常事务。

5.指导全县少先队工作;负责少先队组织发展工作;倡导并指导开展各种形式的少先队活动;加强对少先队辅导员配备、培训、表彰工作的指导;推进少先队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与发展等。

6.在县综治委领导下,负责开展青少年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负责营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贯彻实施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2002年机构改革时波密团县委独立设置为正科级单位,核定行政编制2名,目前在岗4人,具体职位设置是:书记1名,副书记1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名。

第二部分

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5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7.64万元,下降6.63%,下降低主要原因为调减部分专项经费。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7.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8万元。

二、关于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变化情况

2019年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7.5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7.64万元,下降6.63%。主要包括:基本支出88.47万元,比上一年增加8.36万元,增长10.44%,增长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项目支出19.1 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6万元,降低45.58%,降低主要原因为调减部分专项经费。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86.65万元,比上一年减少7.64万元,下降6.63%。

(1)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行政运行(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7.55万元,比上一年增加7.55万元,增长12.58%。

(2)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9.1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6万元,降低45.5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9.98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4.07%。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9.55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37万元,增长4.03%。

(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1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1.11%。

(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3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3.03%。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3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4.08%。

(1)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54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4.05%。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8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4.09%。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58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3.91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88.47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82.2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93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91.48%;商品和服务支出7.54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8.52%。项目支出19.1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17.76%。

(三)关于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关于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0.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2.5万元,增长416.67%。增长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

四、关于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总预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收支总预算107.57万元。

六、关于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七、关于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57万元,具体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65万元,占总支出的80.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万元,占总支出的9.28%;卫生健康支出5.36万元,占总支出的4.98%;住房保障支出5.58万元,占总支出的5.19%。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4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1.83万元,增长32.05%。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资产总额27.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价值总额20.1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2.82%。固定资产价值总额7.5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7.18%。按明细分:其他固定资产7.5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00%。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共青团波密县委员会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有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等有机融合的相关要求,2018年我县财政从市财政安排的15家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中选取西藏恒远会计师事务所,对本级预算部门2018年财政支出部分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此次绩效评价开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做实项目库,明确项目绩效,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完善相关工作。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与实地查看的结果,由第三方对我县涉及的五个单位共计五个项目进行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最终出具了绩效评价结果,五个项目绩效评价成绩分别为80.77分、89分、89分、76.39分、71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良、良、中、中”。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持续做好我县2019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波密县团委2019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度波密县团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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