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19年03月31日 06:26

目 录

第一部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处理全县城乡建设发展工作的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和法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承担县保障性住房的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自治区、林芝市建筑行业发展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工程建设、城乡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业的有关规定,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3.培育发展我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行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规范、全国统一定额、自治区定额和建设行业标准定额。

4.协助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我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5.制定我县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提出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指导监督有关设计、设施的招标投标活动;综合管理我县的工程监理工作,指导和规划建筑市场;负责我县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房屋施工安全。

6.管理我县城镇规划、勘察及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县、乡(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7.指导全县行政村的规划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发展建设。

8.参与制定我县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参与指导管理建筑技术引进工作。

9.参与制定我县建筑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建筑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材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在施工现场的准入管理,参与对建材市场和建筑构配件加工企业的监督与管理。

10.承担推进我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和建设任务,执行保障性住房规划政策及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资金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我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1.拟订我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我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12.组织实施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并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站是代表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工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对本县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在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对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组织或参与对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抽查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建筑工程质量行为。

5.负责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6.负责定期对本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7.负责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二)部门机构设置。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2个,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室、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站。

第二部分

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1至附表8)

第三部分

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1.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146.46万元,下降31.97%,下降原因为本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01.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1.6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24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4万元。

二、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变化情况

2019年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11.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146.46万元,下降31.97%。主要包括:基本支出261.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55.04万元,增长26.65%,增加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项目支出50万元,比上一年减少201.5万元,降低80.12%,降低主要原因为调减部分专项经费。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47.86万元,比上一年减少359.36万元,降低59.18%,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预算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专项经费250万元。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97.86万元,比上一年减少55.96万元,下降22.05%。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0万元,比上一年减少200万元,下降80% ,下降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财力不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0.4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7.77万元,下降20.34%,下降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8.74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7.77万元,下降20.34%。

(2)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3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34.54%。

(3)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31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8.42%。

(4)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1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19.84%。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6.48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4.08万元,下降19.84%,下降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98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1.18万元,下降19.15%。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1.5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2.9万元,下降20.14%。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6.84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5.81万元,下降25.6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261.6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83.9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1.7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77.57%;商品和服务支出19.9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6.39%。项目支出50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16.05%。

(三)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上一年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2.1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增加。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10.8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人员增加。

四、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总预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11.6万元。

六、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七、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6万元,具体如下:城乡社区支出247.86万元,占总支出的79.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2万元,占总支出的10%;卫生健康支出16.48万元,占总支出的5.3%;住房保障支出16.84万元,占总支出的5.4%。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9万元,比上一年减少7.97万元,降低28.6%。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987.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价值总额1802.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0%;固定资产价值总额1184.1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0%。按明细分:房屋固定资产价值1133.9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95.76%;车辆3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2%;其他固定资产12.2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03%。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1台,其中主要干部领导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有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等有机融合的相关要求,2018年我县财政从市财政安排的15家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中选取西藏恒远会计师事务所,对本级预算部门2018年财政支出部分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此次绩效评价开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做实项目库,明确项目绩效,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完善相关工作。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与实地查看的结果,由第三方对我县涉及的五个单位共计五个项目进行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最终出具了绩效评价结果,五个项目绩效评价成绩分别为80.77分、89分、89分、76.39分、71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良、良、中、中”。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持续做好我县2019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城乡社区支出,指用于保障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机关办公室和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站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指用于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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