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21年02月20日 06:50

目  录

第一部分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自然资源局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二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市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划,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的政策建议,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参照自治区住房建设和改革制度、林芝市住房政策,拟订全县住房政策。根据自治区、市住房建设规划做好公有房屋管理工作。

(四)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本县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六)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本县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区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抗震、防雷设计审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城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指导全县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八)负责指导村镇建设。贯彻执行全县村镇建设技术标准,拟订全县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全县重点镇的建设。

(九)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住建领域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

(十一)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县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县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此处有删减)

(十四)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行业区域合作与交流。 

(十五)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强化行业规划、发展、管理职责,强化行业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职责,强化科技进步、绿色建筑管理职责。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缩小审批和行政许可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第二部分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12.4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00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1824.05万元,增长469.62%,增长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1800万元。具体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14.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9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00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波密县自然资源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12.4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24.05万元,上升6.19%。主要包括:基本支出402.4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35.09万元,增长9.55%;项目支出10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1.04万元,减少52.4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402.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97.5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4.6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93.08%;商品和服务支出27.86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6.92%。项目支出10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2.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14.22万元,比上一年增加26.87万元,增长9.35%。

(1)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04.22万元,比上一年增加26.01万元,增长9.35%。

(2)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万元,比上一年增加0.86万元,增加9.4%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8.8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1.92万元,增长5.2%。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7.9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3.23万元,增长9.31%。

(2)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4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65.38%。

(3)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4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9.3%。

(4)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1.5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共同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8.48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4.06万元,增长16.63%。

(1)行政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7.8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11.17%。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0.6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3.27万元,增长18.85%。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0.93万元,比上一年增加3.1万元,增长11.14 %。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2.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7.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3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加5.77%,增加主要原为本年度人员增加。

五、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项目支出1800万元,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具体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236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3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2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产安排的支出64万元。

六、202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自然资源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212.46万元(其中1800万元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2.46万元,占总收入的18.6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00万元,占总收入的81.36%。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自然资源局2021年财政预算支出2212.46万元,具体如下: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14.22万元、占总支出的1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3万元、占总支出的1.76%;卫生健康支出28.48万元、占总支出的1.29%;住房保障支出30.93万元、占总支出的1.4%;城乡社区支出1800万元、占总支出的81.3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8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2.53万元,增加9.99%。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20年12月31日,波密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0685.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价值总额9783.1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1.55%;在建工程价值总额839.5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86%;固定资产价值总额63.1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59%。按明细分:房屋固定资产价值0万元;车辆34.1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4.13%;其他固定资产28.9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5.87%。波密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1台,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1.2021年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有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等有机融合的相关要求,我局将继续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持续做好本单位2021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第一步,按照要求上报2021年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表,并作出详细规划;第二步,在年中旬根据已经上报的预算绩效目标表对目前的预算资金进行跟踪及自评。

2.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1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表。本单位不涉及扶贫资金预算、扶贫资金使用等情况。

(六)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截止2021年1月31日,波密县国土资源局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维护社会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指用于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自然资源局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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