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21年02月20日 06:15

目 录

第一部分  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政法委2021年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政法委(综治办)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政法委办公室和综治委办公室两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政法委为协助政法委领导同志处理政法工作的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政法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政法委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政法委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政法委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政法各部门和各乡镇、派出所请示政法委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政法委领导同志审批。

4、督促检查政法委各部门和各乡镇对政法委决定事项及政法委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政法委领导同志报告。

5、负责政法委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法委领导同志指示。

6、协助政法委领导同志做好需由政法委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7、指导、监督政法信息与法务公开工作。

8、办理政法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治办是为综治委主要领导同志服务的办事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或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2、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牵头组织综治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牵头开展综治委的重要活动。

3、根据综治委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综治委有关重要文件,起草综治委领导同志部分重要讲话等文稿。

4、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形势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综治信息、动态,为综治工作提供参考建议。

5、承办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政法委(综治办)内设机构8个,包括政法委办公室、综治委办公室、预防邪教组织办公室、人民防线办公室、法学会办公室、双联户办公室、平安创建办公室、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9.15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26.55万元,同比增长6.59%,增长原因为人员调动专项经费增加。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29.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6万元。

二、关于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变化情况

2021年波密县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429.15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26.55万元,同比增长6.59%。主要包括:基本支出202.84万元,比上一年预算增加4.03万元,同比增长2.03%,增长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项目支出226.31万元,比上一年增加22.52万元,同比增长11.05%,增长主要原部分专项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202.84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47.2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78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88.14%;商品和服务支出24.06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11.86%。项目支出226.31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52.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84.14万元,比上一年增加25.29万元,同比增长7.05%。

(1)行政运行(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57.83万元、比上一年增加2.77万元,同比增长1.79%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26.31万元,比上一年增加42.52万元,同比增长23.1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0.32元,同比下降1.88%。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6.79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39元,同比增长2.38%。

(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万元,无此预算。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21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0.09元,同比降低30%。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2.95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1.06万元,同比增长8.92%。

(1)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8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13万元,同比增长3.52%。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9.1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93万元,同比增长11.34%。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5.0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0.52万元,同比增长3.58%。

三、关于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4.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县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2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9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0.96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一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01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减少。

五、关于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的支出。

六、关于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波密县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429.15万元。收支平衡。

七、关于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9.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6万元。

八、关于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9.15万元,具体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14万元,占总支出的89.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万元,占总支出的3.96%;卫生健康支出12.95万元,占总支出的3.02%;住房保障支出15.06万元,占总支出的3.51%。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0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0.08万元,同比增长0.3%。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20年12月31日,波密县政法委资产总额64.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价值总额29.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6.42%。固定资产净值总额34.3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19.2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53.58%。按明细分:其他固定资产净值34.3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原值119.2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净值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100%;车辆固定资产净值0万元,车辆固定资产原值64.89万元。波密县政法委共有1辆车、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请款说明。

1.2021年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有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等有机融合的相关要求,本单位将继续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持续做好本单位2021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第一步,按照要求上报2021年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表,并作出详细规划;第二步,在年中旬根据已经上报的预算绩效目标表对目前的预算资金进行跟踪及自评。

2.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1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表

本单位2021年无扶贫资金预算支出。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1年1月31日,波密县政法委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 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波密县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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