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21年02月20日 06:05

目 录
第一部分 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预算编制科室包括西医门诊、藏医门诊、藏医科、康复理疗科、药浴室、外治科、综合门诊(内、外、妇、儿)综合住院部、B超室、化验室、药房、收费室、计免科、计妇科、输液室、艾滋病科、结核病痰检查室等17个科室。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增进一环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群众利益,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优化职业环境,降低医药费用,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方便病人就医,不断提高全乡人民健康水平服务。
2、为人民群众提供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3、承担保健、预防、康复、健康教育等医疗事业发展任务,起到区域性知道的职能。
4、承担乡藏医药事业的挖掘和发展。
5、为全乡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藏西医为主的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6、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并配合做好全县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任务。
7、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并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工作。
8、负责配合做好全乡卫生院技术人员(村医)的教学和培训工作,负责做好医院医疗安全、护理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饮食卫生等工作。
9、以提高护理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改善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方便病人就医,树立”健康第一、患者第一”的思想,为题高全乡人民的健康水平服务,提供藏医与现代医学技术相结合的医疗服务。
10、传承、发掘、整理、提高民族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弘扬藏医特产,如放学疗法、推拿、正骨等藏医事宜技术,方便群众就医。
1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引导树立正确的政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2、贯彻执行党的卫生方针和中医政策,防治疾病,保障人民健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13、树立患者至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现代化医院。
(二)机构设置
波密县乡镇卫生院内设机构0个,在编人数9人。
第二部分
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5.4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51.55万元,增长38.49%,增长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的增加。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5.46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153.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9万元。
二、关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变化情况
2021年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85.4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51.55万元,增长38.49%。主要包括:基本支出185.4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51.55万元,增长38.49%,增长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的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185.46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94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92.71%;商品和服务支出13.52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7.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具体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53.95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43.01万元,增长38.77%。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41.49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38.92万元,增长37.94%。
(2)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3.69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1.06万元,增长40.3%。
(3)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8.7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3.03万元,增长52.7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7.0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4.39万元,降低34.76%。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6.1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4.64万元,降低40.42%。
(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5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38.89%。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4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11万元,增37.93%。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4.49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4.15万元,增长40.14%。
三、关于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5.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一年预算增加0.3万元,增长数17.65%。
五、关于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总预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185.46万元,收支平衡。
七、关于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卫生健康支出153.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9万元。
八、关于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46万元,具体如下:卫生健康支出153.95万元,占总支出的83.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万元,占总支出的9.18%;住房保障支出14.49万元,占总支出的7.81%。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5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3.73万元,增长38.1%。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20年12月31日,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资产总额159.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价值总额31.8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0.03%。;固定资产净值总额127.1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87.9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79.98%。按明细分:房屋固定资产净值价值96.43万元,房屋固定资产原值价值105万元,房屋固定资产净值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75.82%;车辆净资产价值16.49万元,车辆原值价值39.3万元,车辆净值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12.96%;其他固定资产净值14.2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原值43.6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净值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11.22%。波密县扎木镇卫生院共有车辆2台,为其他用车。 折旧后车辆数为1台,为其他用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请款说明。
1.2021年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有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等有机融合的相关要求,本单位将继续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持续做好本单位2021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第一步,按照要求上报2021年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表,并作出详细规划;第二步,在年中旬根据已经上报的预算绩效目标表对目前的预算资金进行跟踪及自评。
2.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1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
2021年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1年1月31日,波密县玉普乡卫生院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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