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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芝市波密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的批复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lasa.gov.cn

2021年01月06日 06:05

波政发〔2020〕100号

关于林芝市波密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的批复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

你局《关于审批林芝市波密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的请示》(波环发〔2020〕5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林芝市波密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林芝市波密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以下简称《技术报告》),将波密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为13.72平方公里。

二、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由扎木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技术报告》。同时,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落实好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污染达到相应的控制标准。

三、严格声环境准入,建设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明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准入制度,禁止在1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制在2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产生噪声的工业项目。

四、《技术报告》未详尽之处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所引用的相关标准和依据如有修改,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并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提请县政府对区划做出适当调整;若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和规划建设用地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需要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提请县政府及时对《技术报告》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必要的调整。

五、《林芝市波密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波密县中心城区声功能区划分图

                            波密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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