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20年11月05日 08:02

目 录

第一部分波密县扶贫办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波密县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扶贫办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波密县扶贫办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

2、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

3、提出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的发展思路及政策法规建议;

4、承担编制全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责任,协调与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的衔接工作;

5、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承担与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以工代赈、信贷资金、国内外援助等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和综合开发资金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筛选、评估、审核和申报工作;

7、开展本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

8、承担本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统计汇总、效益评价、动态监测和信息工作等责任;

9、协调中直、区直、地直和县直机关开展定点扶贫及行业扶贫工作;

10、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扶贫开发工作,开展社会扶贫交流与合作;

11、负责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宣传工作;

12、负责本县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培训工作;

13、负责本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4、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波密县扶贫办全称为波密县扶贫(农发)办公室,由扶贫办和农发办组成。扶贫办下设两个临时机构,分别是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及脱贫攻坚指挥部专项组办公室 。

第二部分 波密县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扶贫办2019年度收入合计137485186.56元,比上一年增加61279383.74元,增长80.41%;支出合计109708899.81元,比上一年增加48473167.7元,增长79.15%。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工资涨资及人员岗位津贴补发及扶贫专项资金增加。

二、2019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波密县扶贫办2019年度收入合计137485186.56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9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扶贫办2019年度支出合计109708899.81元,比上一年增加48473167.7元,增长79.15%,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工资涨资及人员岗位津贴补发。其中:基本支出1263286.56元,占总支出的1.15%;项目支出108445613.25元,占总支出的98.85%。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8484.28元,占总支出的1.06%;商品和服务支出2234555.28元,占总支出的2.03%;对个人和家庭等补助4009600元,占总支出的3.66%;资本性支出102296260.25元,占总支出的93.25%。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扶贫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7485186.56元,比上一年增加61279383.74元,增长80.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9708899.81元,比上一年增加48473167.7元,增长79.15%。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工资涨资及人员岗位津贴补发及扶贫专项资金增加。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扶贫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708899.8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003.74元,占总支出的0.1%;卫生健康支出72279.54元,占总支出的0.06%;节能环保支出4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65%;农林水支出100074101.53元,占总支出等91.22%;住房保障支出79965元,占总支出的0.0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5362550元,占总支出的4.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20003.74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55400元减少35396.26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7.22%。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72279.54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83400元减少11120.46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6.67%。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4000000元,为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四)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00074101.53元,比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29940300元增加70133801.53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34%,主要原因为当年工资涨资、扶贫专项资金增加等。

1、行政运行(项)支出991038.28元(其中一般行政运行991038.28元)一般行政运行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962300元增加2873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2.98%,主要原因为当年工资涨资等。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24142272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6978000元增加17164272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46%。

3、生产发展(项)支出49686075.9元,为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4、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2014535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8000000元增加2145350元,完成年初数的112%,主要为年中追加扶贫专项资金。

5、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支出4619365.35,为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6、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490000元,为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9965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87000元减少7035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1.9%,主要是人员减少。

(六)自然资源与海洋气象(类)支出5362550元,为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扶贫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3286.56元,比上一年增加3033.74元,增长0.24%。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78084.28元,占总支出的93.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5202.28元,占总支出的6.7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扶贫办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29109元,比上一年增加17531.33元,增长151.4% 。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4109元,占“三公”经费的14.12%,比上一年增加1404元,增长51.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接待人次及批次增加。2019年全年公务接待8批次,接待3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000元,占“三公”经费的85.88%,比上一年增加16127.33元,增长181.76%,增长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下乡及出差次数增多。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波密县扶贫办2019年度单位运行经费85202.28元,比上年增加17874.19元,增长26.5%。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年底,波密县扶贫办共有车辆1辆。固定资产总额637388元,比上一年增加44800元,增长7.56%。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0元,车辆类固定资产33.68万元,占资产总额52.84%;其他固定资产30.0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7.16%。

(三)政府采购情况。波密县扶贫办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情况。2019年度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9年波密县扶贫办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扶贫支出,指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五、农业综合开发,反映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支出。

六、农村综合改革,反映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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