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政府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20年11月05日 07:02

目 录

第一部分 波密县政府办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波密县政府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政府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政府办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波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波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波密县法制办公室、波密县信访局、波密县综合执法局四个部门。波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信访局、综合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1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波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工作的枢纽,承担着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参谋服务等重要职能,是承上启下的窗口。政府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发扬团结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超前谋划工作,全力推进落实,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二)负责本县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和培训考核等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三)负责政府会议和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

(五)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牵头组织县政府重要会议的文稿起草,根据安排参与县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六)研究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七)根据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同志决策。

(八)负责综合执法管理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工作。

(九)负责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需由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综合协调金融工作,跟踪了解和调查研究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一)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对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十二)协助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负责对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的建议、意见、议案、提案的督办工作。

(十四)负责政务信息和电子政务的规划、组织、协调、执行、业务指导及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为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十五)负责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和政府与县委、人大、政协、驻军和武装部队的工作联系。

(十六)负责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的接待工作。

(十七)负责驻市办事处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十八)承担审查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报送县政府审议的行政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责任,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对县政府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由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组织承办市政府法制办交办的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

(十九)负责为县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办以县政府执法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县政府会议审议和县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县政府和县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负责本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

(二十)研究提出本县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方案或意见;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完善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协调县政府工作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

(二十一)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相关政府规章。

(二十二)负责本县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组织展开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和有关评估工作。

(二十三)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组织、承办县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和由市政府法制办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接待的日常工作。

(二十四)负责指导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及其法制机构的法制建设;负责本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统计工作;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考核。

(二十五)按照《波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二十六)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县委、人大、县政府、政协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二十七)负责办理市信访局和县领导拟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向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二十八)负责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报送、发布。

(二十九)负责协调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综合协调处理全县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十)承担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十一)承办县政府和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波密县政府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政府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府办2019年度收入合计20277122.98元,比上一年减少1932663.21元,下降8.7%;支出合计23115018.45元,比上一年增加4939668.25元,增长27.18%。

二、2019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府办2019年度收入合计20277122.98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9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府办2019年度支出合计23115018.45元,比上一年增加4939668.25元,增长27.18%。其中:基本支出10735993.18元,占总支出的46.45%;项目支出12379025.27元,占总支出53.55%;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67060.74元,占总支出的45.72%;商品和服务支出10810279.71元,占总支出的46.7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7678元,占总支出的3.19%.资本性支出1000000元,占总支出的4.33%。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府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277122.98元,比上一年减少1932663.21元,下降8.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115018.45元,比上一年增加4939668.25元,增长27.18%。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府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15018.4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71051.50元,占总支出的88.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342.77元,占总支出的4.27%;卫生健康支出591015.98元,占总支出的2.56%;住房保障支出747370元,占总支出的3.23%;其他支出216962.7元,占总支出的0.94%;公共安全支出201275.5元,占总支出的0.8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20371051.50元,比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22150600元减少1779548.5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1.97%。

1、行政运行(项)支出4812174.78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969700元减少157525.22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6.83%。

2、机关服务(项)支出1269357.68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8479900元减少4216457.68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97%。

3、信访事务(项)支出79506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00000元减少20494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9.5%。

5、其他政府办公事务支出(项)支出240366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48000元减少205566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90.7%。

6、事业运行(项)支出379353.04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02800元减少23446.96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4.17%。

7、公共安全(项)支出201275.5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01275.5元,持平,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87342.77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85400元减少998057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9.73%。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91015.98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612000元减少20984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6.57%。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4737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628700元增加11867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8.88%,主要原因为工资涨资。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府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35993.18元,比上一年增加349443.59元,增长3.3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290974.04元,占总支出的95.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45019.14元,占总支出的4.1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政府办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6034984.11元,比上一年增加1990095.34元,增长49.20%。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2299411.58元,占“三公”经费的38.10%,比上一年增加550247.1元,增长31.46%。2019年全年公务接待2130批次,接待1917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35572.53元,占“三公”经费的61.90%,比上一年增加1439848元,增长62.72%。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波密县政府办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45019.14元,比上一年减少92164.89元,下降17.16%。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年底,波密县政府办共有车辆18辆,一般公务用车13辆。其他车辆5台。固定资产总额3281.03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32.36万元,增长4.20%。其中:房屋固定资产2206.2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7.24%;车辆固定资产814.1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4.81%;其他固定资产260.68万元,占资产总额7.95%

(三)政府采购情况。波密县政府办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情况。2019年度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9年波密县政府办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事业单位)的基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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