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20年11月05日 07:07

目 录

第一部分波密县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处理全县城乡建设发展工作的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和法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承担县保障性住房的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自治区、林芝市建筑行业发展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工程建设、城乡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业的有关规定,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3.培育发展我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行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规范、全国统一定额、自治区定额和建设行业标准定额。

4.协助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我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5.制定我县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提出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指导监督有关设计、设施的招标投标活动;综合管理我县的工程监理工作,指导和规划建筑市场;负责我县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房屋施工安全。

6.管理我县城镇规划、勘察及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县、乡(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7.指导全县行政村的规划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发展建设。

    8.参与制定我县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参与指导管理建筑技术引进工作。

9.参与制定我县建筑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建筑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材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在施工现场的准入管理,参与对建材市场和建筑构配件加工企业的监督与管理。

10.承担推进我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和建设任务,执行保障性住房规划政策及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资金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我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1.拟订我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我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12.组织实施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并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2个,包括: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室、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站。

第二部分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3002442.99元,比上一年减少134,605,319.19 元,降低91.19%,减少原因主要为上年度有13419.63万元基建项目拨款收入;支出合计9920964.68元,比上一年减少128423142.85 元,降低92.8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有13419.63万元基建项目拨款支出。

二、2019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3002442.99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000元。

三、2019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9920964.68元,比上一年减少128423142.85 元,降低92.8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有13419.63万元基建项目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795413.99元,占总支出的28.18%;项目支出7125550.69元,占总支出的71.82%。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1828.04元,占总支出的26.43%;商品和服务支出851649.09元,占总支出的8.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700元,占总支出的1.39%;资本性支出6309787.55元,占总支出的63.60%。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002,442.99元,比上一年减少135,605,319.19 元,降低91.87%,减少原因主要为上年度有13419.63万元基建项目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920964.68元,比上一年减少128423142.85 元,降低92.8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有13419.63万元基建项目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20964.6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386.86元,占总支出的2.54%;卫生健康支出151464.48元,占总支出的1.54%;节能环保支出3835490元,占总支出的38.66%;城乡社区支出5372647.34元,占总支出的54.15%;住房保障支出308976元,占总支出的3.1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52386.86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04200元减少51813.14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2.97%。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51464.48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64800元减少13335.52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1.91%。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3835490元,为年中追加预算。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5372647.34元,比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2478600.00 元增加2,894,047.34 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16.7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追加城市维护费等专项经费。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220286.65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78600.00 元增加241,686.65 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2.22%。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1333155.69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00000元增加833,155.69 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66.63%,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追加城市维护费等专项经费。

3、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1,819,205.00元, 为年中追加预算。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08976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68400元增加140576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83.4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追加低收入户住房租赁补贴等专项资金。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助(项)支出137700元,为年中追加预算。

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71276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68400元增加2876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71%。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5413.99元,比上一年增加529,326.81元,增长23.3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621828.04元,占总支出的93.7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3585.95元,占总支出的6.21%。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31356元,比上一年减少2333元,降低6.93% 。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558元,占“三公”经费的1.78%,比上一年减少13728元,降低96.09%,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798元,占“三公”经费的98.22%,比上一年增加11395元,增长58.73%,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项目管理费中有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73585.95元,比上一年增加33774.17 元,增长24.1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各类培训、出差次数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年底,波密县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1辆,主要为主要领导干部用车。固定资产总额1,214.32万元,比上一年增加30.19万元,增长2.55%。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1133.9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3.38%;车辆类固定资产38万元,占资产总额3.13%;其他固定资产42.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49%。

(三)政府采购情况。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情况。2019年度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9年波密县城乡建设局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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