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20年11月05日 07:09

目 录

第一部分波密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协助波密县人民政府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

自治区、市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县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

2、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规划、测绘工作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编制全县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参与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审核。

3、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监督检查土地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统筹协调国土整治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4、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上报自治区、市和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5、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6、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全县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7、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8、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定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依法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0、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按照权限开展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和合作;组织和实施本县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1、负责波密县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工作;制定本县不动产登记制度和等级流程;负责开展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和政策咨询;研究制定波密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和技术措施;协助波密县不动产登记局调处不动产权纠纷;负责波密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和社会查询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平台管理、维护;负责波密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汇总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3个,包括:不动产登记中心、波密县执法大队、土地储备中心。

不动产登记中心处理波密县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负责波密县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工作;制定本县不动产登记制度和等级流程;负责开展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和政策咨询;研究制定波密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和技术措施;协助波密县不动产登记局调处不动产权纠纷;负责波密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和社会查询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平台管理、维护;负责波密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汇总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波密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组织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国土资源“普法”工作;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三大法律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对县辖土地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等行为的检查;组织调查县违反国土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负责对县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报表的统计上报;指导各乡(镇)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的涉及业务工作的综合执法;承办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储备中心协助波密县国土资源局处理土地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

拟定土地储备规划、计划;根据储备计划,对应纳入储备库的土地,依法实施收购、收回;对入库土地及时组好前期开发;承办已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具体承办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等。

第二部分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2407037.76元,比上一年减少8,150,998.10 元,降低20.1%;支出合计43002167.94元,比上一年增加32272061.20 元,增长300.76%,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基建项目支出增加。

二、2019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2407037.76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342,510.22元。

三、2019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43002167.94元,比上一年增加32272061.20 元,增长300.76%,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基建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819907.54元,占总支出的6.56%;项目支出40182260.4元,占总支出的93.44%。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59605.72元,占总支出的6.18%;商品和服务支出2930136.72元,占总支出的6.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3200元,占总支出的0.38%;资本性支出37249225.5元,占总支出的86.62%。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064,527.54元,比上一年增加5908706.2元,增长64.53%,增长原因主要为本年度收到基建项目款12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876,167.44 元,比上一年增加2200866.2元,增长38.7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基建项目支出增加。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76,167.4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415元,占总支出的3.45%;卫生健康支出163264.83元,占总支出的2.0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557694.61元,占总支出的70.56%;住房保障支出181448元,占总支出的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02345元,占总支出的21.6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71,415元,比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311500元减少40085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7.13%。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63264.83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65800元减少2535.17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8.47%。

(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支出5557694.61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48400元增加3609294.61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85.24%。

1、行政运行(项)支出2,203,779.71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22000元增加281779.71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4.66%。

2、国土整治(项)支出606,988.00元,为年中追加预算。

3、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支出2,590,000.00元,为年中追加预算。

4、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156,926.9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6400元增加130526.9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94.42%,增加原因为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81,448.00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73000元增加8448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4.88%。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1,702,345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69000元增加1633345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467.17%,增加原因为本年度基建项目支出增加。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9907.54元,比上一年增加534,536.20元,增长23.39%。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659605.72元,占基本支出的94.3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0301.82元,占基本支出的5.68%。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9924.68元,比上一年减少483097.94元,降低96.04% 。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0元,比上一年减少8022.62元,降低100%,降低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924.68元,占“三公”经费的100%,比上一年减少475075.32元,降低95.97%,主要原因为上年度购置450000元车辆一辆。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波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60301.82元,比上一年减少18738.12元,降低10.47%。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年底,波密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2辆,主要为一般公务用车。固定资产总额131.57万元,比上一年增加22.47万元,增长20.6%。其中:车辆类固定资产93.18万元,占资产总额70.82%;其他固定资产38.3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9.18%。

(三)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度,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金额共计55020元,比上一年增加55020元,增加100%。具体采购项目如下:波密县党政机关办公用品采购项目,采购金额55020元,供货方为波密县藏立景观主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四)预算绩效情况。2019年度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9年波密县自然资源局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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