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20年02月08日 06:28

目 录
第一部分 波密县工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工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波密县工人联合会纳入波密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波密县工人联合会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县委的中心工作,研究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工作任务。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西藏自治区<工会法>实施办法》,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和引导职工完成县委、政府提出的任务目标。
3.负责事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应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和诉求愿望,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全县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推荐、评选、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工会会员发展、会籍管理工作;督促并负责全县工会会费的收缴、工会资产的管理和工会财务审查工作。
6.指导全县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工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工会组织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企事业工会组织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建设。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0.34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9.49万元,增长7.25%,增长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的增加。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0.3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43万元、社会和保障和就业支14.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7万元。
二、关于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变化情况
2020年波密县工人联合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40.34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9.49万元,增长7.25%。主要包括:140.34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9.49万元,增长7.25%,增长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的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一年预算数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140.34万元,占财政预算拨款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46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94.39%;商品和服务支出7.88万元,占基本支出财政预算拨款的5.61%。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5.4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8.4万元,增长8.66%。
(1)波密县工人联合会行政运行(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5.4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8.4万元,增长8.6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4.4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1.72万元,降低10.62%。
(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3.62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减少1.81万元,下降11.73%。
(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08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4.29%。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1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3.33%。
(4)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0.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1.11%。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9.5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93万元,增长10.76%。
(1)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2.76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11.74%。
(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81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10.37%。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0.87万元,比上一年预算数增加1.88万元,增长20.91%。
三、关于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0.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一年预算数持平。
五、关于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波密县工人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总预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收支总预算140.34万元,收支平衡。
七、关于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3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7万元。
八、关于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工人联合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34万元,具体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43万元,占总支出的75.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7万元,占总支出的10.31%;卫生健康支出9.57万元,占总支出的6.82%;住房保障支出10.87万元,占总支出的7.75%。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8万元,比上一年增加0.19万元,增长2.47%。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20年12月31日,波密县工人联合会资产总额266.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价值总额6.3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37%。固定资产净值总额260.5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总额273.0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97.63%。按明细分:房屋固定资产净值价值219.6万元,房屋固定资产原值价值227.83万元,房屋固定资产净值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84.29%;车辆其他固定资产净值40.9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原值45.2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净值占固定资产净值总额的15.71%。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1.2020年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有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等有机融合的相关要求,2018年我县财政从市财政安排的15家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中选取西藏恒远会计师事务所,对本级预算部门2018年财政支出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了绩效评价。此次绩效开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做实项目库,明确项目绩效,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完善相关工作。2019年本单位对部分资金进行了绩效跟踪,并初步起到了节约成本、控制预算的效果。
下一步,本单位将继续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持续做好本单位2020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第一步,按照要求上报2020年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表,并作出详细规划;第二步,在年中旬根据已经上报的预算绩效目标表对目前的预算资金进行跟踪及自评。
2.2020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0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
2020年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0年1月31日,波密县工人联合会未曾举借债务,无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并在债务监测平台上按月上报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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