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19年11月14日 08:18

目 录

第一部分波密县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处理全县城乡建设发展工作的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和法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承担县保障性住房的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自治区、林芝市建筑行业发展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工程建设、城乡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业的有关规定,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3.培育发展我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行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规范、全国统一定额、自治区定额和建设行业标准定额。

4.协助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我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5.制定我县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提出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指导监督有关设计、设施的招标投标活动;综合管理我县的工程监理工作,指导和规划建筑市场;负责我县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房屋施工安全。

6.管理我县城镇规划、勘察及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县、乡(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7.指导全县行政村的规划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发展建设。

8.参与制定我县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参与指导管理建筑技术引进工作。

9.参与制定我县建筑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建筑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材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在施工现场的准入管理,参与对建材市场和建筑构配件加工企业的监督与管理。

10.承担推进我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和建设任务,执行保障性住房规划政策及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资金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我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1.拟订我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我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12.组织实施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并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2个,包括: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室、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站。

第二部分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47607762.18元,比上一年增加136852377.96元,增长1272.41%,增长原因主要为本年度增加13419.63万元基建项目拨款收入;支出合计138344107.53元,比上一年增加127588723.31元,增长1186.2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13419.63万元基建项目拨款支出。

二、2018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47607762.18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8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38344107.53元,比上一年增加127588723.31元,增长1186.2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13419.63万元基建项目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266087.18元,占总支出的1.64%;项目支出136078020.35元,占总支出的98.36%。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6275.4元,占总支出的1.54%;商品和服务支出1461232.13元,占总支出的1.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300元,占总支出的0.12%;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34196300元,占总支出的97%;资本性支出392000元,占总支出的0.28%。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7607762.18元,比上一年增加136852377.96元,增长1272.41%,增长原因主要为本年度增加13419.63万元基建项目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8344107.53元,比上一年增加127588723.31元,增长1186.2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13419.63万元基建项目拨款支出。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344107.5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829.88元,占总支出的0.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642.7元,占总支出的0.10%;节能环保支出41922000元,占总支出的30.30%;城乡社区支出45571677.95元,占总支出的32.94%;住房保障支出50465957元,占总支出的36.4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52829.88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29000元增加23829.88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0.41%。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31642.7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24900元增加6742.7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40%。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41922000元,为年中追加预算。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5571677.95元,比2018年度年初预算数4084700元增加41486977.95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15.67%,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13419.63万元基建项目拨款支出。

1、行政运行(项)支出1668257.6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584700元增加83557.6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27%,主要原因为当年工资涨资等。

2、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43903420.35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500000元增加41403420.35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756.14%,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13419.63万元基建项目拨款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0465957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42000元增加50323957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5539.4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13419.63万元基建项目拨款支出。

1、保障性住房租赁补助(项)支出168300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5000元增加15330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22%。

2、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46457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27000元增加19457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2.32%,主要原因为工资涨资及住房补贴调标。

3、棚户区改造(项)支出41833300元,为年中追加预算。

4、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8251000元,为年中追加预算。

5、购房补贴(项)支出66900元,为年中追加预算。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6087.18元,比上一年增长730622.96元,增长47.58%。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26275.4 元,占总支出的93.8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9811.78元,占总支出的6.17%。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33689元,比上一年增加27838元,提高475.78% 。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2018年波密县城乡建设局进行公务接待23批次,共计171人,公务接待费14286元,占“三公”经费的42.41%,比上一年增加8435元,增加144.16%,主要原因为去年部分接待经费在今年报销。

3、2018年波密县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数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403元,占“三公”经费的57.59%,比上一年增加19403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未报销公车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39811.78元,比上一年增加55603.06元,增加66.03%。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年底,波密县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1辆,主要为主要领导干部用车。固定资产总额1184.13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173.52万元,增长11060.51%,主要原因为2014年、2016年房屋竣工移交入固定资产。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1133.9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5.76%;车辆类固定资产38万元,占资产总额3.21%;其他固定资产12.2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03%。

(三)政府采购情况。波密县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情况。2018年度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8年波密县城乡建设局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决算公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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