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波密县人民政府: www.bomi.gov.cn

2019年03月03日 03:41

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按照县十二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预算,主动作为,着力抓增收,精准调整支出结构,积极有序推进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总财力完成8620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8986万元,增长51%,同比上年增长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00万元税收收入完成3411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789万元,超年初预算完成收入3098万元)、增值税返还收入完成179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完成5464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完成1950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完成2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60万元。截止年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258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19万元(2017年超收收入3098万元和上级下达的2015年-2016年所得税返还52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4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081万元。全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15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434万元、上级专项基金支出1081万元(彩票公益金)。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财政工作主要情况

2017年,我县财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规范政府收支行为,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的预算公开制度,促进和谐稳定社会构建和实现经济强县的总目标。

2017年,我县财政支出完成84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582万元,为预算144%,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5698万元,增长23 %;政府性基金支出1515万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674万元,增长80%。

1)全年用于农林水事务的支出达到178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2%,主要用于科技支出222万元、购置农机具补贴642万元、扶贫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2867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资金123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重点区域造林3122万元、森林培育69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381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资金878万元、农牧特色产业资金280万元、防汛资金81万元、农田水利建设及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资金2360万元等。

   2)全年用于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达到25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主要是为促进教育、文体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继续加大财政对社会各项事业投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完成资金17664万元,其中:县级安排教育配套资金1105万元,主要是校舍改造等支出;大力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支出完成1507万元,主要是文物保护支出392万元、民间艺术团支出72万元、县乡文化站免费开放支出90万元、三区人才经费80万元、电视数字化建设资金78万元、公共文化服务支出246万元;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补助水平,不断完善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深化医药卫生服务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疗卫生支出完成6784万元,主要是农村合作医疗1178万元、城乡居民免费体检费42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16万元、药品零差率补贴191万元、村医补贴20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301万元、村卫生室运行经费84万元等。

   3)全年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达到93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主要是公益性岗位及其他就业补助资金696万元、城乡低保人员补贴693万元、财政对各大保险补贴1996万元、牺牲病故人员及优抚对象抚恤金112万元、退役安置士兵经费52万元、高龄失能老人补贴4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等128万元、临时救助415万元、自然灾害补助209万元、“三老”及健康老人补贴140万元及住房保障支出4624万元等。

   4)全年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及旅游宣传领域的支出达到23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功能区建设资金。

   5)全年用于城乡社区事务的支出达到4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主要用于办公自动化系统维护费、网络中心租金和10个乡镇电视视频会经费、社区工作经费、城镇主体功能区建设及“百日会战”经费等。

   6)全年用于公共安全,保障政法系统方面的支出达到62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主要用于综治及维稳经费751万元。内卫、消防、森警、武装部业务及营房建设配套经费503万元。

   7)全年用于统战、民宗及驻寺方面的支出达到9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主要用于驻寺干部各项工作经费、寺庙僧尼组长补助、僧尼免费健康巡诊及和谐寺庙及爱国守法僧尼表彰经费。

   8)全年用于交通运输方面的支出达到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养护等。

9)全年用于党组织保障及强基惠民方面的支出达到2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主要是乡、村党组织保障经费及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等。

   11)全年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达到12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主要是基层政权建设资金、“三大”节日及“八一”慰问、表彰经费等。

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里,财政工作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广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得益于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的支持与理解,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波密县财政运行仍然面临诸多现实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有三个方面:一是财源渠道单一;二是财税收入压力巨大;三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依然艰巨。主要体现在县财政支出压力巨大,刚性支出只增不减,民生保障需求旺盛,重点项目建设仍需上级财政予以解决资金,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等等。以上问题,都亟需我们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完善,认真予以解决。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区市财政工作会议和波密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区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坚持稳增长、提质量,切实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加快健全体系完善、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预算管理机制,增强财政统筹力度,积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推动改革,提升绩效,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2018年波密县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的原则是: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不断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做到应列尽列。

三、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拟作如下安排:

2018年,波密县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总财力为61202万元,比去年年初增加3987万元,增长7%。其中:上级补助54189万元,占总财力的89%,比去年预算数增加2136万元,增长4%;县级一般预算收入4315万元,占总财力的7%,比去年预算数增加1213万元,增长39%;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安排2698万元,占总财力的4%。

(一)财政预算收入

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31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安排3300万元,为一般预算收入的76%,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958万元,增长41%,其中:增值税2500万元;企业所得税240万元;个人所得税8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0万元;印花税6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1015万元,为一般预算收入24%,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55万元,增长34%,其中:专项收入150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35万元;罚没收入3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00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5418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     2136万元,增长4%。其中:

1)增值税返还936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减少234万元,下降20%;

2)体制补助902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

3)均衡性转移支付17956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

4)调整工资转移支付6510万元, 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453万元,增长29%,增长的原因是干部职工增资及住房补贴提标纳入预算;

5)农村税费改革补助93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    154万元,增长20%,增长的原因是村干部基本报酬及五保供养机构运转经费、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提标;

6)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59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持平;

7)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69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持平;

8)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83万元,比上年年初增加   81万元,增长12%,增加的原因是取暖费提标及三老人员生活补助标部分纳入预算;

9)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458万元,比上年年初减少62万元,下降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将公检法司的业务及装备经费减少。

10)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13774万元,比上年年初增加2678万元,增长24%。

1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1320万元,比上年年初增加148万元,增长13%。

12)专项转移支付8650万元,比上年年初减少2425万元,下降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资金在专项转移支付中下达,而今年在结算补助中下达。

(二)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8年财政总支出安排61202万元,具体如下:

第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389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915万元,增长16%,增长的主要因素是人员增加及增资。其中:人大事务安排354万元(其中:人大会议费18万元,含乡镇人代会议经费;人大视察及监督经费20万元;人大代表培训费6万元、人大代表家访费4万元、人大三个专委会办公经费14万元、上级下达乡镇人大保障经费50万元、人大代表之家活动经费30万元等);政协事务安排238万元(其中:会议费8万元、视察费10万元、政协委员培训费4万元、政协家访经费2万元、综合委员专项经费3万元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安排83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30万元、公务接待费240万元、差旅费95万元、各单位电费及党政大楼应急供电油料费(含敬老院及综合活动中心)53万元、干部培训费50万元(含双语培训经费)、法制建设及信访工作专项经费11万元、修缮费120万元、藏语言文字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平台行业手机报经费10万元、法律顾问服务费10万元、各乡镇办实事及食堂运转经费130万元、各乡镇农村税费改革经费(村级组织工作经费)67万元等);发展与改革事务安排180万元(含粮食安全相关工作经费2万元);统计信息事务安排67万元;财政事务安排407,其中信息化建设46万元、国资委工作经费及财政项目评审经费等;纪检监察事务安排380万元(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教经费等8万元、专项督查经费2万元、监察办案业务费10万元、乡村纪检组织保障经费15万元、巡查办办案业务经费10万元等);商贸事务安排123万元(含招商引资专项经费20万元、质量兴县活动经费5万元等);民族事务安排174万元(含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费4万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经费14万元等);宗教事务安排4万元,用于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成员岗位补贴;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安排93万元(含工商联专项经费2万元、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专项经费5万元等);群众团体事务安排246万元(其中:妇联“两纲”经费3万元、“三八”妇女节活动经费3万元、妇女儿童人均1元经费3万元、妇女之家及妇女事业发展工作经费5万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经费3万元、基层团组织建设经费20万元、共青团组织工作经费2万元、乡镇实体化“大团委”经费5万元、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及休假经费5万元等);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安排380万元(含全县订党报党刊经费21万元、密码事业经费5万元、保密工作经费6万元、密码人员定向培训经费7万元、专项督查经费8万元、年鉴经费30万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专项经费8万元、档案管理经费8万元、机要局值班及防辐射经费7万元、县委办公室信息工作经费3万元等);组织事务安排993万元(含“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活动经费10万元、“七一”等建党活动经费10万元、“三老人员”生活补贴122万元、村党组织保障经费170万元、村民监督委员会补贴152万元、各类培训30万元、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费15万元、全县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慰问费、疗养费等95万元、县级领导驻村工作经费8万元、组织部党建经费30万元、机关党委工作专项经费6万元等);宣传事务安排191万元(含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工作经费8万元、电路租用费用0.6万元、网络中心经费3万元及宣传经费17万元等);统战事务安排1025万元(含“三大”节日慰问经费5万元、和谐寺庙及爱国守法僧尼表彰经费18万元、驻寺人员岗位补贴(含驻寺干警43万元)121万元、宗教领域维稳费10万元、统战人士参观培训经费15万元、僧人免费巡诊活动费4万元、“六个一”活动经费10万元、32名僧尼组长岗位津贴4万元等);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安排721万元,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493万元(其中:群防群治经费5万元、综治二次考评及自查费3万元、综治业务培训5万元、维稳一线指挥部工作经费13万元、综治工作经费8万元、平安建设经费11万元、维护稳定经费120万元、流动人口管理经费及村级综治协管员经费14万元、各乡镇综治工作及双联户管理经费19万元、平安一期22个监控点维护费10万元、平安二期监控47个网络租金24万元、社会管理信息平台经费6万元、基层公安四级网络经费10万元、先进双联户表彰经费27万元、公安基层派出、检查站监控通信经费25万元、双联户长补助35万元、三个加油站值班人员补助22万元、综治专职干部岗位津贴8万元、公安二期62个监控点维护费15万元、一车一警经费60万元、玉普检查站2M电路租金及政法干警服装费4万元、区间测速系统维护费16万元、防范和处理邪教及法学会工作经费4万元、综治规范化建设经费20万元、国安办专项经费4万元、各监控点及110指挥中心电费6万元等)。

第二 公共安全安排545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950万元,增长21%。其中:武装警察安排81万元,(县中队业务经费13万元、森警部队业务经费20万元、武装部业务经费48万元);公安安排3923万元(其中:拘押收教场所18万元、协辅警人员公用经费54万元、上级下达公安系统装备经费58万元、社区戒毒康复及禁毒经费6万元、“217”工程专项经费8万元、民警生活补贴57万元、干警维稳岗位津贴111万元、警犬饲养经费4万元、看守所经费18万元、干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7万元、“两站两员”建设经费24万元等);检察院安排596万元(含上级下达检察系统装备经费70万元、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9万元、维稳岗位补贴15万元等);法院安排697万元(含陪审团人员补助2万元、上级下达法院系统装备经费76万元、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11万元、维稳岗位补贴17万元等);司法安排160万元(含上级下达司法系统装备经费7万元、人民调解及安置帮教工作经费5万元、普法经费4万元、社区矫正经费8万元、法律援助经费2万元等)。

第三 教育支出安排1274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884万元,减少6%,减少原因是今年无上级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维修改造1210万元。其中:教育管理事务安排159万元;普通教育安排12534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1240万元、住房公积金配套32万元);教育附加安排支出50万元。

第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77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75万元,上升11%。其中:文化支出安排715万元,主要是补助民间艺术团经费50万元、县乡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免费开放经费50万元、乡镇村开展文化活动经费33万元、村级文化建设经费85万元、古乡等四个乡镇传输林芝新闻电缆租金4万元、文物保护工作经费10万元、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经费62万元等;文物支出安排15万元(非遗传承人补助2万元、县级文物看管人员补助13万元);体育支出安排20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安排24 万元(含有线电视维护费20万元、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4万元等)。

第五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677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555万元,增长61%,增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长致使2018年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了。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安排283万元(其中:医保网络维护及使用费3万元、村级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经费17万元、劳动监察仲裁工作经费5万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运行经费17万元等);民政管理事务安排263万元(其中:其他民政工作经费6万元);就业补助安排583万元,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人员支出及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抚恤安排191万元,主要是牺牲病故人员抚恤金及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及自主择业士兵一次性补助等;社会福利支出安排 5 万元,主要是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残疾人事业费安排192万元(含阳光家园计划补贴2万元、“大众创新 万众创业”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8万元、“两项”补助145万元、残疾人助学补贴9万元、残联培训及数据动态更新费13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9万元等);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性自然灾害的救济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87万元;五保供养补助资金96万元;特困人员供养安排78万元,主要用于五保供养机构运转保障经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34万元,财政对各大保险基金的补助4150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各大保险缴费支出。

第六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安排718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503万元,增长26%,其中: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安排227万元;立医院安排823万元(其中:卫生服务中心支出674万元、藏医院支出149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排1321元(含村医人员补贴202万元及县级基本药物制度补贴213万元);公共卫生安排466万元(含基本公共服务资金227万元、降消项目经费17万元、卫生监督能力建设经费5万元、妇幼卫生专项经费5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监测经费1万元、住院分娩补助、奖励待产生活补助55万元);计划生育事务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家庭奖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支出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安排211万元(含乡镇及村级协管员补贴9万元、协管员培训费3万元、食品日常监管6万元、食品抽检经费38万元、食品社会监督员2万元等);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安排2891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56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325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配套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671万元;医疗救助220万元(其中;城乡医疗救助200万元、疾病应急救助7万元、精神病患者肇事补助及监护人补助13万元);优抚对象医疗4万元;其他医疗卫生支出安排334万元,主要用于合作医疗管理经费3万元、健康“母亲快车”经费1万元、促进医疗事业发展专项经费30万元、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健康体检补助经费300万元。

第七节能环保支出安排94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61 万元,增长7 %。其中:境保护管理事务费安排215万元;自然生态保护安排717万元;退耕还林安排12万元。

第八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60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6万元,增长3 %。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安排262万元(含社区工作经费、生活补贴及环卫人员、车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安排2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经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安排95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工人工资及以奖代补资金。

第九农林水事务支安排8753 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2328万元,减少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有所减少。其中:农业支出安排1880万元(其中: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851万元、兽防站购兽药15万元、支农资金90万元、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经费10万元、村级动物防疫员基本报酬及奖励107万元、农牧业病草鼠害防控补助经费18万元、农牧民意外伤害保险16万元、农民种粮补贴7万元、农村综合服务资金161万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维护经费1万元等);林业支出安排3773万元(其中:森林防火表彰经费安排30万元、森林公安维稳值班补助4 万元、林业严打经费10万元、林业造林及木材检查站运行经费等154万元、防火期巡逻人员工作经费25万元、新增临时工工资1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3101万元、野生动物肇事赔偿补贴经费17万元)。水利支出安排2374万元,(其中:安排防汛经费60万元、抗旱经费10万元、水资源管理经费1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2000万元、河湖管理保护专项经费90万元等);扶贫支出726万元(其中: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经费10万元、县级配套扶贫资金620万元等)。

第十 通运输安排17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 12万元。其中:公路养护安排20万元。

第十一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安排8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4 万元。其中:安全生产监管安排89万元。(含县级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13万元及安监局岗位津贴2万元)。

第十二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安排21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5 万元,减少2 %。其中: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安排215万元(含旅游宣传经费51万元)。

第十三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安26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91万元,增长56%;其中:国土资源事务安排245万元(含国土整治专项工作经费等66万元);气象事务安排16万元。

第十四 住房保障支出安243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578万元,增长31%。其中:廉租住房补贴县级配套2万元、住房公积金安排2433万元。

第十五 预备费安排71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38万元,增长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总财力比去年有所增加,预备费按总财力的1.16%安排。

第十六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27万元,其中:粮食损耗补贴1万元、应急储备粮保管费8万元、县级储备粮管理费用4万元、青稞轮换经费2万元、大米轮换经费12万元。

第十七 其他支出安排17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532万元,下降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三老”人员生活补助及表彰经费、乡镇基层政权建设资金安排至各分管的预算单位中。

三、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重点考虑了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三农”工作和财政资金着重向农牧、文化、特色产业等倾斜的要求,县财政认真贯彻落实财政支农各项政策,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投入力度,逐步加强对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状况,安排农林水事务资金8753 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农村综合服务支出、林业森防支出、林业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农田水利建设及扶贫支出等。

(二)为促进教育、文体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继续加大财政对社会各项事业投入20700万元,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安排资金12743万元,其中:教育配套按照上年财政预算收入20% 的比例安排1240万元;努力推动和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774万元,主要是文化公共服务支出安排716万元;为进一步改善村级卫生室条件,提高财政补助水平,不断完善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深化医药卫生服务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7183万元,主要是公立医院安排82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56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200万元、城乡居民免费体检经费3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27万元、村医补贴202万元、县级基本药物制度补贴213万元等。

(三)加大民生投入,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民生资金6772万元,主要是安排县级寿星老人健康补贴8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455万元、五保供养补助资金96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192万元、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贴4184万元、困难群众补助资金888万元、五保供养机构运转保障经费78万元等。

(四)加大节能环保投入,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建设,安排   944万元,主要是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经费697万元、退耕还林现金补助12万元、县级安排生态保护红线工作专项经费及管理运行费20万元等。

(五)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性和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安排城乡社区事务资金607万元,主要用于整治家畜家禽入城管理专项经费8万元、加强投入县城环境治理,政府安排环卫工人及以奖代补资金95万元;安排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经费250万元等。

(六)进一步保障政法部门公用经费和业务费标准,提升政法部门的办案业务能力和装备水平,为确保我县社会长治久安,安排公共安全支出5457万元,主要是安排确保地方部队的业务经费等共计81 万元;保障公检法司业务经费及专项资金共计5376万元。

(七)为了确保2018年我县平安社会、和谐社会,县级安排维稳、社会综合治理和支持创新政法部门信息化建设、建立“双联户和先进双联户表彰等专项经费721万元,主要是先进“双联户”表彰经费27万元、“双联户”户长补助35万元、加油站值班人员岗位补贴22万元及维稳经费120万元等。

(八)为支持开展平安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和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确保统战、民宗及驻寺各项经费安排1203万元),主要用于和谐寺庙及爱国守法僧尼表彰经费18万元及驻寺人员岗位补贴121万元、民族团结模范创建经费14万元、统战人士参观培训经费15万元等。

(九)为进一步支持妇女和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安排资金246万元,主要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经费3万元、基层团组织建设经费20万元、共青团组织工作经费2万元、乡镇实体化“大团委”经费5万元及“两纲”经费、妇女事业发展工作经费等14万元。

(十)巩固党的执政能力,打牢基层党组织基础,更好发挥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安排组织党建经费993 万元,主要是村党组织保障经费170万元、村民监督委员会经费152万元、离退休人员疗养经费、活动经费、慰问费等95万元、“三老人员”生活补贴122万元。

各位代表,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全面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完成好全年财政工作任务,责任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人大会议做出的各项决议,狠抓落实,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十三五”提供有力保障,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字体:

打印本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