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政办发〔2022〕6号
各乡(镇),县委各部委,中(区、市)直单位,县直各委、办、局:
为切实做好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县委、政府决定成立波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专班,保障督察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协调联络组)
主 任:白玛旺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琼 达 政府副县长
副 主 任:赵 选 贺 县委办副主任
拉 桑 政府办主任
大 巴 桑 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四级调研员
巴 珍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高 寒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田 峰 法院副院长
周 荣 波 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 炳 勇 公安局政委
次仁卓嘎 财政局局长
罗 银 吉 信访局局长
牛 海 燕 卫健委主任
樊 尚 泽 审计局局长
尼玛拉姆 疫情防控办主任
扎西达瓦 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局长
王 希 曦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县委办、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相关
负责同志
联 络 人:成员单位各1名副科级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接进驻具体时间、日程安排及相关情况;安排和布置与督察工作相关会议活动;协调县委、政府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行情况沟通;按照督察组要求,协调对县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走访问询;根据督察组个别谈话需求,通知被谈话人及时到场;协助督察组下沉县(区)督察的通知、协调、保障等工作;制发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统筹协调其他各职能小组工作。
二、文稿材料组
组 长:琼 达 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赵 选 贺 县委办副主任
拉 桑 政府办主任
扎西达瓦 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局长
联 络 员:成员单位各1名副科级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汇报会、反馈会上的讲话稿和主持词;收集整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与副县级以上领导的谈话参阅材料;收集整理督察组需要调阅资料;收集整理督察组县委重要领导在动员会上的讲话,并按要求印发;根据督察组需要,安排有关部门准备专题汇报材料;收集督察组进驻期间督察进展情况,编发简报、会议纪要和情况通报等材料;按照督察组和县委、政府有关要求,及时提供其它材料。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旦增顿珠 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巴 珍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扎西达瓦 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局长
联 络 员:成员单位各1名副科级干部
主要职责: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自治区有关要求,负责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波密期间的新闻报道、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收集、分析督察期间的有关社会舆情,主动采取预防性措施,编发网络舆情简报;引导媒体正确开展宣传报道,协调主流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督察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方式,并公布督察组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及时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新闻稿;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配合做好典型案例视频的制作、发布等工作。
四、接访维稳组
组 长:徐 家 志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 组 长:田 峰 法院副院长
周 荣 波 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 炳 勇 公安局政委
罗 银 吉 信访局局长
扎西达瓦 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局长
联 络 员:成员单位各1名副科级干部
主要职责:配合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工作,负责接听信访电话、拆阅整理信访信件,按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做好登记分类,统计分析信访投诉情况;将督察组交办案件移交至整改督办组;抓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各项维稳预警防范措施,防止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发生。
五、整改督办组
组 长:白玛旺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赵 选 贺 县委办副主任
拉 桑 政府办主任
黄 炳 勇 公安局政委
扎西达瓦 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局长
联 络 员: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负责同志,成员单位各1名副科级干部
主要职责: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进行责任分解,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及时办理,并公示相关办理情况;开展抽查核查,核实重点案件办理情况;根据督察组移交的重大线索,会同相关乡(镇)、部门开展调查处置;统计、上报案件办理情况;将发现的追责线索通报至追责问责组;实时跟踪、定期汇总各类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按时报送县主要领导和督察组;按照“一案一本”收集整理案件卷宗。
六、追责问责组
组 长:唐 森 洪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副 组 长:大 巴 桑 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四级调研员
高 寒 组织部副部长
扎西达瓦 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局长
樊 尚 泽 审计局局长
联 络 员:成员单位各1名副科级干部
主要职责: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交办、督办的环境问题,存在查处不及时、督促整改不到位,存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进行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和督察过程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相关负责人依规依法进行处置。
七、后勤保障组
组 长:拉 桑 政府办主任
副 组 长:次仁卓嘎 财政局局长
黄 炳 勇 公安局政委
扎西达瓦 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局长
牛 海 燕 卫健委主任
王 希 曦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联 络 员:成员单位各1名副科级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费;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波密的接送、食宿安排、生活保障、车辆保障、出行保障;在督察组驻地安排专门的办公场所,配置必需的通信、网络、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负责督察期间保密工作;按督察组要求开通邮政信箱、信访联系电话;安排医务人员定期巡检督察组人员健康状况,发放必备药品;做好督察组下沉督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疫情管控组
组 长:达娃卓嘎 政府副县长、三级调研员
副 组 长:牛 海 燕 卫健委主任
尼玛拉姆 疫情防控办主任
次仁卓嘎 财政局局长
王 希 曦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扎西达瓦 市生态环境局波密县分局局长
联 络 员:成员单位各1名副科级干部
主要职责: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做好疫情管控工作。
波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